作 者丨王媛媛

編 輯丨姜詩薔

圖 源丨圖蟲

隨着上海證監局公佈其2021年打擊非法證券期貨活動的情況,兩例典型案例浮出水面。

其一是上海厚成特大場外配資案,該企業涉嫌非法經營股票場外配資交易規模超過21億元;其二是“股軒堂”非法薦股案,在一年多的時間裏,向超過3000名投資者收取3800餘萬元薦股服務費。

2020年9月,上海證監局聯合上海警方破獲了上海厚成特大場外配資案,該企業涉嫌非法經營股票場外配資交易規模超過21億元。

根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瞭解,該案件入選了2020年證監會、公安部聯合發佈的十大《股票場外配資典型案例》。

2020年,上海證監局在分析涉非線索時發現,上海厚成網絡科技中心(有限合夥)(以下簡稱“上海厚成”)關聯的銀行賬戶短時間內有200多筆現金入賬,同時關聯的證券賬戶經常出現一秒鐘之內發生多筆委託情況,顯示出企業存在非法經營股票場外配資的重大嫌疑。

上海證監局立即將有關線索及證據材料移送至上海市公安局經偵總隊立案偵查。

經查,自2018年10月起,犯罪嫌疑人張某、牛某等人註冊成立上海厚成,在沒有任何證券經營資質的情況下,提供1比3到1比10的配資槓桿,通過互聯網、電話宣傳等方式招攬投資者從事證券交易,上海厚成則收取月息1%至6%不等的配資利息。至案發累計收取2000餘名投資者共計9000餘萬元保證金,非法證券交易金額超過21億元。目前,該案的6名犯罪嫌疑人已經被檢察院提起公訴。

另一個典型案例是“股軒堂”非法薦股案。

2019年,上海證監局聯合上海警方破獲了“股軒堂”非法薦股案,涉案公司以銷售理財課程的名義非法推薦股票,在一年多的時間裏,向超過3000名投資者收取3800餘萬元薦股服務費。2020年,該犯罪團伙主犯被判處6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300萬元,受到法律嚴懲。

2019年,上海證監局在分析涉非線索時發現,上海元慧企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在未獲得中國證監會批准的情況下,設立“股軒堂”網站,發佈大量“高級課程”“導師析盤”“戰績回顧”等含有指導股票交易的內容,吸引投資者關注。公司通過虛構員工“大型券商”“私募機構”從業經歷、編造“歷史戰績”等方式,將其包裝成“勝率高”“盈利穩”的“導師”“股神”。事實上,公司員工既沒有證券從業資質,也不具備證券投資分析專業能力。

在“股軒堂”網站鼓吹宣傳下,投資者或主動、或被招攬加入公司組建的微信羣,微信羣名稱大多鏗鏘有力、豪情萬丈,如“六月特戰翻倍羣”“一波戰法祕密特訓營”等。

公司安排業務員分別飾演“導師”“學員”等不同角色,持續在羣內發佈“某某老師短線選股暴漲30%”“某某學員一個月收益翻倍”等虛假截圖,繼而開始兜售998元至69800元不等的月度、季度、半年或年度會員課程。在微信羣“盈利”消息的轟炸下,投資者逐漸失去理性,紛紛購買會員服務。

投資者購買會員後陸續發現,“導師”“股神”推薦的股票都不靈了,並未出現“連續暴漲”“火箭發射”的情形,而是一買就虧、陰跌不斷、深度套牢。此時投資者才如夢方醒,發現自己上當受騙,要求公司退還會員費。起初業務員會對投資者進行安撫,以老師狀態不佳爲藉口敷衍,甚至忽悠投資者繼續購買更高級的課程,承諾介紹更厲害的老師。但一旦發現投資者要求退費的態度堅決,業務員會立即將投資者微信等聯繫方式拉黑,不再理會任何訴求。

在掌握固定了初步的證據線索以後,上海證監局立即啓動覈查並移送公安機關,查明公司累計向超過3000名投資者收取3800餘萬元會員費,涉嫌非法提供“推薦股票”服務。

2020年,上海松江區人民法院已判決戴某某等5人構成非法經營罪,分別判處6年及以下有期徒刑,沒收違法所得並處300萬元及以下罰金。

識別非法諮詢、股市黑嘴、非法配資!上海證監局發佈“三條清單”

“選擇合法機構,遠離非法主體,堅持理性投資,謹防上當受騙”,這是今年防非宣傳月的主題。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從上海證監局獲悉,其日前公佈了其2021年打擊非法證券期貨活動的情況,並介紹了3種常見非法證券期貨活動形式,分別是“非法諮詢”、“股市黑嘴”、“場外配資”。

對於這3種常見的形式,上海證監局亦做了較爲詳細的介紹。

非法諮詢模式詳解

首先,非法諮詢是指“非法推薦股票、基金、期貨”的行爲。“非法推薦基金”是指無資格機構和個人向投資者或客戶等服務對象提供公募基金以及其他中國證監會認可的投資產品的投資建議,並直接或者間接獲取經濟利益的業務活動。“非法推薦股票、期貨”是指無資格機構和個人向投資者或客戶提供證券期貨投資分析、預測或建議等直接或間接有償諮詢服務的活動。

根據上海證監局披露,“非法推薦股票、基金、期貨”行爲模式主要包括:

1.網絡直播、短視頻推薦股票基金期貨。主要指創建或利用互聯網平臺開設直播室或發佈短視頻,以“主播”“播主”“博主”“圈主”等名義直接或間接推薦股票基金期貨。

2.微博、微信推薦股票基金期貨。主要指通過微博、微信等網絡社交工具,以“股神”“大V”“老師”等名義直接或間接推薦股票基金期貨。

3.軟件推薦股票基金期貨。主要指通過銷售或提供推薦股票基金期貨軟件,提供股票、基金、期貨品種的投資分析意見、選擇建議、買賣時機建議,預測價格走勢等。

4.培訓推薦股票基金期貨。主要指通過推銷“理財”“投資者教育”“財商教育”“炒股”“買基”等課程,舉辦投資講座、報告會、分析會等方式直接或間接推薦股票基金期貨。

根據《基金法》有關規定,“非法推薦基金(公募)”行爲涉嫌擅自從事基金服務業務。根據《證券法》有關規定,“非法推薦股票”行爲涉嫌非法經營證券業務。根據《期貨交易管理條例》有關規定,“非法推薦期貨”行爲涉嫌非法經營期貨業務。

“黑嘴”模式詳解

此外,“股市黑嘴”亦是一個較爲嚴重的問題。

上海證監局稱,“股市黑嘴”是指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或誤導性信息,影響股票價格或交易量,甚至操縱市場等牟取非法利益的機構和個人。行爲模式主要包括:

1.編造、傳播證券虛假信息。主要指通過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或誤導性信息,擾亂證券市場。

2.蠱惑交易。主要指傳播虛假或者不確定的重大信息,誘導投資者作出投資決策,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交易量,並進行相關交易或者謀取相關利益。

3.搶帽子交易。主要指對證券及其發行人、上市公司公開作出評價、預測或者投資建議,誤導投資者作出投資決策,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交易量,並進行與其評價、預測、投資建議方向相反的證券交易。

4.利用信息優勢操縱。控制發行人、上市公司信息的生成或者控制信息披露的內容、時點、節奏,誤導投資者作出投資決策,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交易量,並進行相關交易或者謀取相關利益。

根據《證券法》有關規定,上述行爲分別涉嫌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或者誤導性信息(行爲模式1),及操縱證券市場(行爲模式2-4)等。

識別非法“場外配資”

另一個常見的非法證券期貨活動形式是“場外配資”。

上海證監局稱,“場外配資”是指以高於投資者支付的保證金數倍的比例向其出借資金,組織投資者在特定證券、期貨賬戶上使用借用資金及保證金進行股票、期貨交易,並收取利息、費用或收益分成的活動。

該類型行爲模式主要包括:

1.系統分倉模式。主要指配資中介機構利用賬戶分倉系統將證券、期貨賬戶拆分爲若干虛擬交易子賬戶,並提供給投資者進行股票、期貨配資交易。

2.出借賬戶模式。主要指配資中介機構將自有或控制的證券、期貨賬戶提供給投資者進行股票、期貨配資交易。

3.虛盤配資模式。主要指配資中介機構利用虛擬股票、期貨交易系統組織投資者進行股票、期貨配資交易,投資者的交易指令和資金並未實際進入證券、期貨交易市場。

4.點買配資模式。主要指點買人(即資金需求方)提供股票、期貨交易策略,投資人(即資金提供方)提供配資資金和證券、期貨賬戶,雙方經配資中介機構撮合後進行股票、期貨配資交易,並按約定分享投資收益。

本期編輯 江佩佩 實習生 林曦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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