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大興安嶺地委批准,大興安嶺地區紀委監委對漠河市委原常委、政法委書記範佑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範佑軍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使用公款招待;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權爲親屬謀取私利;違反工作紀律,不正確履行職責,造成嚴重不良影響;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佔有公共財物,涉嫌貪污犯罪。

範佑軍身爲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背離初心使命,政治上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組織原則缺失,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爲官不廉,擅權妄爲,以權謀私,侵吞鉅額公款,嚴重損害黨的事業和形象。其行爲已嚴重違紀違法,並涉嫌貪污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大興安嶺地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大興安嶺地委批准,決定給予範佑軍開除黨籍處分;由大興安嶺地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範佑軍簡歷

範佑軍,男,漢族,1964年10月生,遼寧建平人,1986年7月參加工作,1988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黑龍江省委黨校經濟管理專業畢業,在職大學學歷,教授級高級政工師。

1983.09—1986.07黑龍江省畜牧獸醫學校草原飼料專業學習

1986.07—1988.07大興安嶺地區漠河縣委黨校教員

1988.07—1991.01大興安嶺地區漠河縣委宣傳部幹事

(1987.07—1990.07黑龍江省委黨校黨政幹部專業在職大專學習)

1991.01—1992.10大興安嶺地區漠河縣委學習室主任

1992.10—1997.08大興安嶺地區漠河縣委宣傳部副部長(其間:1993.07—1996.07黑龍江省委黨校經濟管理專業在職大學學習)

1997.08—1998.07大興安嶺地區漠河縣委宣傳部副部長、精神文明辦主任

1998.07—2005.04大興安嶺地區西林吉林業局金溝林場黨總支書記

2005.04—2006.09大興安嶺地區西林吉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2006.09—2006.11大興安嶺地區漠河縣正科級幹部

2006.11—2011.11大興安嶺地區漠河縣政協副主席、統戰部長

2011.11—2016.11大興安嶺地區西林吉林業局副局長

2016.11—2018.06大興安嶺地區漠河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2018.06—2021.11大興安嶺地區漠河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2021.11至今大興安嶺地區漠河市副處級幹部

(大興安嶺地區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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