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聞記者 王奕澄

南通如皋市某“雙學區”樓盤因疫情影響延期交房近5個月,19名業主狀告開發公司違約,法院判決開發商免責期爲4個月,按29天的違約時間執行合同違約標準進行賠付。

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5月31日從如皋法院獲悉,如城街道某雙學區的樓盤受疫情影響,在施工時面臨工人緊缺、建材週轉不暢等,2020年11月29日業主纔拿到房,比6月30日的約定交房日晚了近5個月。由於對違約金賠付意見不一,當年末19名業主分別起訴開發商,要求給付逾期交房的違約金。按合同約定,逾期交房違約金自逾期日起計,每日支付業主已付房款的萬分之三。

法官分析案情後,與19名業主的訴訟代表人協商,選擇一個有代表性的的案件先進行處理。庭審中,雙方對疫情這一不可抗力是否應給付違約金爭執不下。承辦法官充分考慮合同約定的違約情形、責任,並商請市建築業協會、房地產行業協會、住建局等行業協會和主管部門意見,一審判決因疫情因素導致的逾期交房免責期爲4個月,實際賠付業主的違約金期限爲29天,按合同約定賠付。原告上訴後,南通中院二審維持原判,駁回上訴。經法院多輪調解,其餘18名業主5月已與開發商達成調解協議,按4個月的免責期處理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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