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着力保市場主體保就業保民生,經國務院同意,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稅務總局印發了《關於擴大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範圍等問題的通知》。

《通知》明確,在對餐飲、零售、旅遊、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等5個特困行業實施階段性緩繳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政策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到汽車製造業、通用設備製造業等17個其他特困行業,緩繳擴圍行業所屬困難企業可申請緩繳三項社保費單位繳費部分,養老保險費緩繳實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工傷、失業保險費緩繳期限不超過一年,原明確的5個特困行業緩繳養老保險費期限相應延長至年底。對疫情影響嚴重地區生產經營困難的所有中小微企業、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階段性緩繳三項社保費單位繳費部分,緩繳實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

《通知》提出,要進一步發揮失業保險穩崗作用。加大穩崗返還支持力度,將大型企業穩崗返還比例由30%提至50%。拓寬一次性留工培訓補助受益範圍,由出現中高風險疫情地區的中小微企業擴大至該地區的大型企業,有條件的省份可進一步拓展至未出現中高風險疫情地區的餐飲等5個特困行業企業。企業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並參加失業保險的,可按每人不超過15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擴崗補助,實施期限截至2022年年底。

《通知》要求,各省(區、市)要在確保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按時足額髮放的基礎上,制定具體實施辦法。要簡化辦事流程,大力推行“網上辦”等不見面服務方式,方便企業辦理,減輕企業事務性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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