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評論員 杜恆峯

近日,有媒體報道稱,用友網絡在明知去年底公司主營業務收入不佳的情況下,仍然向定增機構提供了大幅高於實際情況的業績指引,以致高瓴、高毅、中金、葛衛東、摩根大通等17家明星機構和牛散損失慘重,其中高瓴資本的浮虧就達到4.3億元。對此,用友網絡證券部人士予以了否認,該人士稱:“公司於2021年9月份獲得證監會定增批文,在11、12月份開啓了向證監會定增方案的報備,公司(在此期間)自始至終沒有給過機構方任何業績承諾”。

但這種否認有混淆概念之嫌,因爲“業績承諾”和“業績指引”完全不是一回事。承諾是契約的一種,給出承諾的一方有履約義務,具有法律上的強制性;“業績指引”則只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一部分,即給出未來業績的大概區間範圍,以明確投資者預期。年初制定的經營目標、中途對於年度經營目標的表態等,都是業績指引,這種指引是否披露以及指引本身都沒有強制性,即最終業績並不需要完全和指引相符。

用友網絡沒有給出業績承諾,這是可信的,因爲那等於是“對賭式”定增,不符合監管要求。但公司究竟有沒有給出業績指引?媒體報道引用“接近用友網絡的市場人士”的說法稱,公司在2021年初對主營業務“雲服務與軟件”給出的全年營收同比增長的市場指引是25%。在去年12月對定增參與方進行路演時,那時全年業績基本可以預見了,但公司給出的說法仍然是主營業務(雲服務與軟件,筆者注)收入增長20%。

對於媒體上述報道,用友網絡證券部人士回應稱:“公司去年10月份開始路演,在四季度業績佔比非常高的情況下,那時公司其實完全不知道公司全年業績達成情況,因此也不可能給外界一個業績指引。”正如上文所說,業績指引不等於業績預測或預告,業績指引只是一個基於已有信息而給出的大致推測,並不需要會計數據完全明朗。

筆者還留意到,在2017~2019年這三年利潤增長的年份,公司均發佈了業績預增公告,但2020和2021年這兩年利潤下滑的年份,則沒有發佈業績預減公告。儘管市場能夠用於預判業績的信息很有限,但在去年10月30日發佈的三季報中,投資者還是可以獲得樂觀的信息:“第四季度,公司將紮紮實實落實好各項經營計劃,全力衝刺達成業績目標”,在對三季報的點評中,多家券商給出了公司全年歸母淨利潤9億~11.9億元不等的預測。然而,用友網絡最終的業績情況並不理想:“雲服務與軟件”業務全年增速爲15.7%,低於上述市場人士所說的“20%”;在前三季度,這一業務還有23%的增速,但第四季度單季增速快速回落至7.34%,拉低了全年水平。公司全年實現的淨利潤爲7.08億元,同比下滑28.18%,也遠低於分析師們的預測。

當面臨“誤導定增股東”這樣嚴重的輿情關切時,對於“是否給出業績指引”,用友網絡需要給出令人信服的回應。雖然高瓴等置身事內的定增股東十分清楚內情,但上市公司的再融資不是一錘子買賣,其後續融資可能還要和其他機構打交道,若不能充分釋疑,那損害的將是其自身在資本市場的信譽,於長遠發展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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