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落實《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監督管理辦法》和《關於加快推進公募基金行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要求,中國基金業協會最新發布了《基金管理公司績效考覈與薪酬管理指引》。

《指引》主要聚焦於績效考覈與薪酬管理的規範性、考覈指標的科學性及其對合規風險管理的影響等方面。《指引》旨在推動基金行業健全長效激勵約束機制,實現員工與公司長期發展、持有人長期利益的一致。

券商中國記者梳理了《指引》的九大要點並對重點規則進行解讀。

1

基於自律管理職責定位

《指引》將基金管理公司的薪酬管理行爲納入公司治理框架進行規範,不直接干預基金管理公司的薪酬水平,但要求基金管理公司應當根據公司財務狀況、發展規劃、合規與風險管理等實際情況和市場水平,建立健全規範化的程序,合理確定和適時調整不同崗位的基本薪酬標準和薪酬結構。

2

規定遞延支付期限

《指引》注重發揮績效考覈與薪酬管理在公司風險管控中的作用,規定績效薪酬的遞延支付期限、遞延支付額度應當與基金份額持有人長期利益、業務風險情況保持一致,遞延支付期限不少於3年,遞延支付速度應當不快於等分比例。

《指引》還規定績效薪酬遞延支付制度適用人員範圍包括但不限於董事長、高級管理人員、主要業務部門負責人、分支機構負責人和核心業務人員。同時規定,高級管理人員、基金經理等關鍵崗位人員遞延支付的金額原則上不少於40%。

《指引》規定,基金管理公司應當建立嚴格的問責機制增強薪酬管理的約束力,包括但不限於薪酬止付、追索與扣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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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發揮考覈指揮棒作用

《指引》引導基金投資管理公司堅持長期主義,加強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保護。

《指引》規定,基金管理公司應當建立科學的績效考覈指標體系,績效考覈指標應當包括:經濟效益指標、合規風控指標和社會責任指標。經濟效益指標應當體現3年以上長週期考覈情況、投資者實際盈利情況、投資研究等專業能力建設情況;合規風控指標應當包括合規及風險管理機制建設情況、合規事件或重大風險發生情況、信息系統安全運行情況、員工廉潔從業情況;社會責任指標應當包括道德標準、企業價值、客戶滿意度等。

同時規定董事會對經理層的考覈,公司對投研、銷售等關鍵崗位的考覈,應當結合長期投資業績,投資者長期投資收益、合規與風險管理、職業道德水平等情況,不得將規模排名、管理費收入、短期業績等作爲薪酬考覈的主要依據,並指出長期投資業績是指最近3年或以上的投資收益情況。

行業分析普遍認爲,科學的績效考覈指標體系有利於引導基金管理公司着眼長期發展和持有人利益保護,正確處理規模與質量、發展與穩定、效率與公平、高增長和可持續的關係,在實現基金管理公司自身發展的同時提升投資者的滿意度和獲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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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揮長效激勵約束機制作用

《指引》提出,績效薪酬持基要求,規定高級管理人員、主要業務部門負責人應當將不少於當年績效薪酬的20%購買本公司管理的公募基金,其中購買權益類基金不得低於50%。

基金經理應當將不少於當年績效薪酬的30%購買本公司管理的公募基金,並應當優先購買本人管理的公募基金,實現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主要業務部門負責人、基金經理利益與持有人利益的綁定,更好的激勵約束相關人員的行爲。《指引》鼓勵基金管理公司採用股權、期權、限制性股權、分紅權等與公司長期發展、持有人長期利益相綁定的多樣化激勵約束措施,建立長效激勵約束機制,有利於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

5

內部制度機制建設

《指引》注重壓實機構主體責任,要求基金管理公司從三方面加強薪酬內控管理:

一是規定基金管理公司應當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薪酬管理組織架構,董事會應當對公司薪酬管理的基本制度、薪酬預算、高級管理人員薪酬激勵機制等情況進行審覈,對薪酬管理負主體責任。公司經理層負責組織實施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董事會相關決議;

二是要求基金管理公司董事會應當通過薪酬委員會對薪酬政策與方案等董事會議案進行充分研究討論。薪酬委員會成員應當具備相應的專業能力,幷包含一定數量的獨立董事;

三是規定基金管理公司應當建立績效考覈與薪酬管理制度執行的監督機制,明確制度實施的監督部門或機構。相關部門或機構應當對公司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並定期向董事會報告。

6

發佈之日起即開始實施

《指引》表示,自發布之日起即開始施行,基金管理公司應當按照指引的要求,在2022年12月20日前對現有績效考覈和薪酬管理工作進行調整和完善。

其他公募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參照指引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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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基金行業高質量發展

截至2022年一季度末,我國境內共有基金管理公司138家,其他公募基金管理人14家,共註冊基金從業人員2.91萬人,資產管理規模25.08萬億元,其中權益類基金佔比約30%。

公募基金資金來源中52%爲居民家庭資產,投資者結構更加均衡。公募基金持有A股市值佔滬深兩市流通市值的8.53%,作爲A股市場主要的機構投資者之一,在服務資本市場改革發展穩定中發揮重要作用。

近日,證監會發布《關於加快推進公募基金行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明確了公募基金行業的發展方向和戰略定位,爲未來行業發展奠定了基調,提供了行動指南。其中重點提出要建立健全覆蓋經營管理層和基金經理等核心員工的長期考覈機制,弱化規模排名、短期業績、收入利潤等指標的考覈權重;實行薪酬遞延制度,建立完善獎金跟投機制,支持探索實施多樣化長期激勵約束機制,實現員工與公司長期發展、持有人長期利益的一致性。

2008年金融危機後,不當的薪酬制度促使金融機構過度冒險,被認爲是引發金融危機的主要原因之一。隨後加強對金融機構薪酬監管成爲各國共識,相關組織陸續出臺改革措施,如金融穩定理事會(FSB)發佈了《穩健薪酬做法原則》《穩健薪酬做法原則的執行標準》,對金融機構薪酬制度提出一系列原則和具體執行標準。

目前行業的共識是,基金行業是以人力資本爲主要資本形態的行業,通過合理的薪酬管理制度促使基金從業人員合規穩健執業,發揮薪酬在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和風險管控中的導向作用,對於防範化解重大金融風險,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8

屬於行業自律規則

《指引》是在《證券投資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監督管理辦法》和《證券基金經營機構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從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的框架下制定的行業自律規則。

協會認爲,《指引》有利於健全行業長效激勵約束機制,提高公募基金行業服務資本市場改革發展、服務居民財富管理、服務實體經濟與國家戰略的能力,加快推進公募基金行業高質量發展。

9

引導基金公司積極踐行社會責任

《指引》引導基金管理公司從自身和行業可持續發展角度出發,心繫“國之大者”,積極踐行社會責任。

《指引》鼓勵基金管理公司立足行業及公司長遠健康發展,加強資本積累以及投資者教育、風險應對、信息科技等方面建設,並鼓勵基金管理公司加大慈善捐贈等社會公益方面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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