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重慶觀悅府小區配套綠地面積未達標 開發商象嶼置業被罰

中國網財經6月14日訊 信用中國(重慶)近期發佈的消息顯示,因觀悅府小區項目配套綠地面積未達到規定指標,開發商重慶象嶼置業有限公司被罰2萬元,處罰機關重慶市城市管理局。觀悅府小區項目位於是重慶市渝北區觀音橋組團C分區8-1/04、13-1/04、8-6/02號宗地塊。

處罰信息顯示,重慶象嶼置業有限公司違反了《重慶市城市園林綠化條例》第五十條第一項。該條款規定,違反本條例第十五條規定,建設項目綠地率未達到規定指標要求的,責令限期整改。按期達到整改要求的,處以五萬元以下罰款;逾期未達到整改要求的,按照差額面積土地使用權出讓價三倍以上五倍以下處以罰款,屬於劃撥土地的,參考同類土地使用權出讓價。 

《重慶市城市園林綠化條例》第十五條:新建建設項目應當按照規定建設附屬綠地,綠地率應當符合以下要求:(一)居住項目不低於百分之三十,拆除重建的城市更新居住項目不低於百分之二十五;(二)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設施項目不低於百分之三十五:(三)商務設施項目不低於百分之二十五,商業設施項目不低於百分之十:(四)道路與交通設施項目不低於百分之二十;(五)其他類型的建設項目綠地率應當符合國家和本市相關規定。因用地條件、建設項目特殊性等原因,綠地率不能達到前款規定確需調整的,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前,應當經規劃自然資源部門會同城市園林綠化主管部門專題論證後,主城區由市人民政府批准,其他由所在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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