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浙江嵊州一沿街店鋪冒煙起火,樓上一家4口被困。危急時刻,路過的送奶工鄭大姐迅速接上消防栓的水槍滅火,隨後路過的車主楊喜華也上前幫忙,最終消防員趕到將火撲滅。此後,嵊州市公安局認定鄭大姐和楊喜華救火行爲爲見義勇爲行爲,同時給他們申報見義勇爲三等功,嵊州市也正爲兩人申請“嵊州好人”榮譽稱號。

兩位熱心市民見義勇爲的行爲獲贊無數,讓很多人相信“正能量一直在身邊發生”。有關部門及時爲兩人申報榮譽也值得點贊,“好人有好報”將激勵更多人在關鍵時刻伸出援手。

近年來,多地出臺了獎勵、保護見義勇爲人員的政策,有的地方專門建立困難見義勇爲人員救助幫扶機制,一些地方還探索成立見義勇爲基金會。這些政策和舉措不但給了見義勇爲人員鼓勵,還給了他們真金白銀的獎勵。

然而,由於宣傳不到位等原因,仍有不少見義勇爲人員因不及時申報,得不到表彰獎勵和宣傳弘揚。鄭大姐和楊喜華的救火行爲如果不是因爲有監控爲證,並廣泛傳播,兩人離開後不主動申報,很可能就得不到見義勇爲的表彰。

“見義不爲,無勇也。”見義勇爲精神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自古以來就根植於國人的精神世界中。然而,現實中,不少普通人路見不平卻不敢“一聲吼”,該出手時也不敢出手,除了自身能力有限、缺乏一定的勇氣外,更重要的是底氣不足。

普通人見義勇爲底氣不足的原因之一是相關保障制度還不夠完善、細化。當前,弘揚見義勇爲精神、保護見義勇爲的法律框架已經搭建,但是具體到執行層面仍有模糊、界定不清的情況。不少人擔心路見不平、出手相助被定性爲“互毆”,正當防衛一不小心成了防衛過當。在兩年前的“趙宇案”中,趙宇因阻止女鄰居被打,與施暴者產生肢體衝突,被有關部門認定爲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了被害人李某重傷的後果。最終,在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導下,有關部門依法作出糾正:趙宇的行爲屬於正當防衛,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並非所有的見義勇爲人員都有趙宇那樣的幸運。好在,《關於依法適用正當防衛制度的指導意見》等文件相繼發佈,可以指導各地準確理解和適用相關法律規定。

此外,提高獎勵會激勵更多人去見義勇爲。以南方某市爲例,其見義勇爲的認定標準是:同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爲作鬥爭的;同侵害國家、集體財產或者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爲作鬥爭的;協助追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或者協助偵破重大刑事案件的;搶險、救災、救人的。去年7月,河南省鄭州市遭遇特大洪澇災害,鄭州市湧現出一大批見義勇爲先進典型。爲表揚先進、弘揚正氣,當地政府決定授予14名個人鄭州市“見義勇爲模範”稱號,給予每人10萬元獎勵。

從來都沒有蓋世英雄,有的只是挺身而出的普通人。只有不斷完善保障和獎勵制度,才能從根本上打消普通人見義勇爲的顧慮,給他們添加更足的底氣,喚醒他們的勇氣。讓更多普通人成爲城市的英雄,讓見義勇爲成爲新時代社會風尚。

來源:杜鑫/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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