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 王鑫

據“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公衆號6月26日消息,中國社會科學院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與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6月25日聯合召開全面註冊制改革研討會,專家學者和市場機構負責人共同總結前期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試點經驗,併爲即將到來的全面註冊制改革諫言獻策。

多位與會專家認爲,註冊制改革試點精簡優化了發行上市條件,提升了市場包容性和審覈透明度,提高了信息披露質量,加重了中介機構在證券發行上市審覈中的責任,發行定價的市場化程度明度提高,企業上市意願增強,上市企業數量增加較多,以往的“炒殼”現象明顯減少。

“股票發行制度中容易改的已經改完了,不容易改的纔是註冊制的核心問題。”原上海證券交易所研究所所長、復旦大學中國金融法制研究院副院長施東輝教授認爲,全面註冊制改革要將以往一些還沒有取得明顯進展的、仍有明顯阻力的改革任務通過市場化方式完成好,特別是要注意平衡好四個關鍵矛盾:一是審覈理念上的行政主導與市場主導;二是審覈內容中的關鍵信息與冗餘信息;三是審覈方式上的實質判斷與形式審覈;四是審覈節奏中的明確預期與相機抉擇。

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員張躍文表示,前期改革試點中一些任務沒有完成,如形式審覈沒有完全落地,市場化發行制度仍有欠缺,交易所自主權仍然不夠,資本市場分層出現模糊化傾向等。

“下一步改革需要繼續堅持以註冊製爲引領的組合式改革思路,預設改革過渡期,將發行審覈與上市審覈相分離,劃清市場與監管的行爲邊界,完善股市內在穩定機制,建立現代交易所制度和規範資本健康發展。在補齊體制機制短板的基礎上,確保股票發行註冊制真實、全面、按期落地實施。”張躍文指出。

中國政策科學研究會經濟政策委員會副主任徐洪才認爲,全面實行註冊制改革的政策取向是促進上市公司質量提升和公司治理效力的提升,因此監管力量要更多地向事中、事後延伸,提高對中介機構獎懲的效率。作爲配套措施,爲了防止註冊制改革以後市場出現大的波動,也需要提高交易制度的靈活性,如取消漲跌停板制度,允許T+0交易,增強金融衍生品的風險對沖功能。

國信證券投行事業部董事總經理于吉鑫認爲,下一步改革應體現“寬進嚴罰”的原則,繼續簡化發行審覈程序,放寬審覈標準,加快市場化發行體制改革,對於存在欺詐發行和其他違法違規行爲的企業從嚴懲處,堅決退市。要繼續完善企業誠信制度,讓失信企業付出更大代價。同時,堅持“兩個毫不動搖”,在發行上市審覈方面,國企、民企應享有同等待遇。

君聯資本董事總經理邵振興表示,從科創板、創業板註冊制改革落地到現在,看到了一些積極效果,比如金融供給側結構不合理的問題得到了一定改善,PE/VC機構通過IPO實現退出的案例明顯增加。關於全面註冊制改革,邵振興認爲應當明確保薦機構職責,處理好保薦與跟投的關係;建立吸引長期投資者機制,允許證券發行人主動選擇投資者;增加對未盈利企業和紅籌企業上市的支持。

北京德恆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刑事專業委員會主任陳雄飛就如何有效適用欺詐發行證券罪從而爲註冊制保駕護航做了發言。

他提出,欺詐發行證券行爲在某些情形下可以同時構成欺詐發行證券罪和詐騙類犯罪(如集資詐騙等);欺詐發行證券罪的構成要件不是通過欺詐實現發行,只需要發行中有欺詐行爲即可;刑法上對於欺詐的解釋在範圍上不能小於民事司法解釋的虛假陳述;不能因爲公司法上的人格混同就不認定單位犯罪,要儘可能對企業和個人進行雙罰制;如果對欺詐發行證券犯罪進行涉案企業合規不起訴(或從寬),最終驗收的標準之一必須是實現了被害人權益保護。

2019年7月,科創板作爲“試驗田”實行股票發行註冊制,今年7月科創板將迎來開始三週年,目前科創板上市公司數量共428家,總市值近5.4萬億元。

2022年8月,創業板也將迎來註冊制改革試點兩週年,截至6月17日,共有329家創業板上市公司通過註冊制公開發行上市。

中國社會科學院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成立於2005年,原名爲“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實驗室”,2015年6月,在吸收社科院若干其他新型智庫型研究機構的基礎上,更名爲“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2015年11月,被批准爲首批25家國家高端智庫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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