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類“長錢”將入市。

ETF互聯互通將於下週一正式啓航。

6月28日晚間,中國證監會與香港證監會發布聯合公告,宣佈互聯互通下的ETF交易將於2022年7月4日開始。

聯合公告稱,爲促進內地與香港資本市場共同發展,中國證監會、香港證監會決定批准兩地交易所正式將符合條件的交易型開放式基金(交易所買賣基金)(下稱“ETF”),納入內地與香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下稱“互聯互通”)。

近年來,中國證監會有序推動內地與香港金融市場和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分別於2014年11月17日和2016年12月5日推出滬港通、深港通機制,開創了跨境投資的新模式。

七年多來,兩地投資者“南來北往”,資金流動數萬億。截至2022年5月底,滬深股通資金合計淨流入約16334億元,港股通資金合計淨流入約20098億元。此次將ETF納入互聯互通,將會進一步將長期配置型資金引入兩地市場。

兩地證監會就ETF納入互聯互通的意向由來已久。早在2016年,兩地證監會針對ETF納入互聯互通投資標的就已達成共識。

2021年12月,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就ETF納入互聯互通整體方案達成共識。

今年5月27日,中國證監會、香港證監會發布聯合公告,宣佈原則同意兩地交易所將ETF納入互聯互通,並就《關於交易型開放式基金納入互聯互通相關安排的公告》(下稱《公告》)公開徵求意見。

《公告》共5條,一是明確內地與香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拓展至交易型開放式基金,二是明確相關制度安排參照股票互聯互通,三是明確投資者識別碼安排,四是明確證券公司、公募基金管理人相關要求,五是明確業務實施細則相關安排。

6月24日,《公告》正式發佈實施。6月28日,兩地證監會發布聯合公告,宣佈ETF互聯互通將於7月4日啓動。

根據滬深交易所發佈實施的配套規則,滬股通、深股通都有明確的調入門檻。上市股票ETF在定期調整考察截止日符合以下全部條件,方可調入滬股通或深股通。即:

(一)以人民幣計價,且最近6個月日均資產規模不低於人民幣15億元;

(二)上市時間滿6個月;

(三)跟蹤的標的指數發佈時間滿1年;

(四)跟蹤的標的指數成份證券中,滬深交易所上市股票權重佔比不低於90%,且滬股通股票和深股通股票權重佔比不低於80%;

(五)跟蹤的標的指數或其編制方案符合以下條件:爲寬基股票指數的,單一成份股權重不超過30%。爲非寬基股票指數的,應當符合以下全部條件:1.成份股數量不低於30只,2.單一成份證券權重不超過15%且前5大成份證券權重合計佔比不超過60%,3.權重佔比合計90%以上的成份股最近1年日均成交金額位於其所在證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的前80%;

(六)交易所認定的其他條件。

據悉,兩地監管機構在ETF納入互聯互通的準備工作上通力合作。目前,相關業務規則、操作方案及監管安排均已確定,技術系統已準備就緒。

在跨境監管合作、投資者教育合作等安排方面,兩地證監會也已達成共識。雙方將繼續做好ETF納入互聯互通投資者教育和投資知識傳播工作,加強執法合作,打擊各類跨境違法違規行爲,及時妥善處理重大或突發事件,維護互聯互通正常運行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近年來以互聯互通機制便利跨境投資,已經成爲資本市場雙向開放的重要方式。

滬深港通開通以來,整體運行平穩有序,滬深港通交易、結算、監管等各項制度逐步完善,滬深港通每日額度持續擴大。

同時,監管部門還推動南北向“看穿式”監管,先後將不同投票權架構公司、在港上市生物科技公司、科創板公司股票納入標的,推進內地資本市場高水平對外開放,促進兩地市場共同發展。

將ETF這一適合被動投資的指數化基金產品納入互聯互通,有利於豐富互聯互通投資品種,進一步便利境內外投資者參與兩地資本市場,增強A股對境外中長期配置型資金的吸引力,提高內地資本市場制度型開放水平,也有利於進一步鞏固提升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

據悉,下一步中國證監會將持續優化完善互聯互通機制,進一步拓展互聯互通交易標的,切實加強跨境監管合作,支持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促進兩地市場互利共贏、共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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