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 王鑫

“康美案”中的正中珠江會計師事務所被證監會申請強制執行5130萬元罰款。

近期,北京金融法院披露的一則行政裁定書顯示,證監會要求強制執行廣東正中珠江會計師事務所(下稱正中珠江)5130萬元罰沒款的行政處罰。

此案源於康美案,正中珠江在對康美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康美藥業)2016年、2017年、2018年財務報表審計過程中,未執行恰當的審計程序,未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未形成真實客觀的審計結論,未發表正確的審計意見,出具的財務報表審計報告存在虛假。

基於以上調查,證監會在2021年3月對正中珠江作出行政處罰,沒收業務收入1425萬元,並處以4275萬元的罰款,累計罰款達5700萬元。

2021年8月,證監會向正中珠江下達催告書,正中珠江前期已向證監會繳納部分罰沒款,但尚未執行完畢,並要求正中珠江收到催告書後,及時繳納罰沒款。截至北京金融法院作出裁定時,正中珠江已繳納罰沒款金額僅爲570萬元,還剩5130萬元沒有繳納。

“證監會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中針對正中珠江的罰沒款,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法規正確,程序合法,故對證監會的強制執行申請應予准許,准予強制執行證監會針對被執行人正中珠江5700萬元罰沒款中5130萬元罰沒款的行政處罰。”北京金融法院表示。

2021年11月,廣州中院做出康美案一審判決,康美藥業被判向52037名投資者賠償投資損失約24.59億元,其中正中珠江、正中珠江合夥人、簽字會計師楊文蔚被判承擔100%連帶責任。

一審判決後,正中珠江合夥人集體退出,據天眼查數據,公司在2021年11月22日發生合夥人變更,馮紅、劉火旺等24位合夥人退出,退出後公司僅剩楊文蔚、蔣洪峯兩名合夥人。

受到康美案影響,正中珠江的審計業務急轉直下。Wind數據顯示,正中珠江承擔了106家A股上市公司2018年報審計工作,2018年10月康美藥業案發後,聘請正中珠江承擔年報審計工作的上市公司銳減至46家,2020年和2021年,正中珠江承擔的A股上市公司年報審計縮減至2家和0家。

責任編輯:吳劍 SF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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