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廈門市稅務局稽查局通過稅收大數據分析,發現網絡主播範思峯涉嫌偷逃稅款,在相關稅務機關協作配合下,依法對其開展了稅務檢查。

經查,範思峯在2017年7月至2021年12月期間,以直播帶貨方式取得銷售收入,未依法辦理納稅申報少繳個人所得稅167.89萬元,少繳其他稅費100.56萬元。

廈門市稅務局稽查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對範思峯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共計649.5萬元。其中,對其配合檢查且主動補繳的稅款72.68萬元,處0.6倍罰款計43.61萬元;對其未依法辦理納稅申報且未主動補繳的稅款11.37萬元,處1倍罰款計11.37萬元;對其隱匿收入虛假申報偷稅且未主動補繳的稅款182.01萬元,處1.5倍罰款計273.02萬元。日前,廈門市稅務局稽查局已依法向範思峯送達稅務行政處理處罰決定書。

廈門市稅務局稽查局有關負責人表示,稅務部門將進一步依法加強對網絡直播行業從業人員的稅費服務和稅收監管,依託稅收大數據分析,對存在涉稅風險的,按照“提示提醒、督促整改、約談警示、立案稽查、公開曝光”的“五步工作法”進行處置,不斷提升網絡直播行業從業人員稅法遵從度,促進行業長期規範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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