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記者 趙李南    每經編輯 陳俊傑    

4月21日,盛屯礦業(SH600711,股價4.68元,市值147億元)公告稱,其近日收到廈門證監局下發的《廈門證監局關於對盛屯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並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據廈門證監局的調查,盛屯礦業在2021年和2022年累計多確認了約4.4億元的營業收入。

“2021年至2022年期間,你公司在與有關客戶開展鈷溼法冶煉中間品銷售業務中,貨物交付給相關客戶時控制權並未實質轉移,你公司在交付時即確認收入,會計處理不準確。”廈門證監局稱。

據調查,盛屯礦業前述銷售給客戶的個別鈷溼法冶煉中間品,盛屯礦業一子公司購回用於生產,未予以合併抵銷。前述事項導致盛屯礦業2021年多確認收入約3.6億元,佔當期營業收入的0.79%,多確認利潤約1.9億元,佔當年度利潤總額的7.15%;2022年多確認收入約0.8億元,佔當年度營業收入的0.33%,少確認利潤總額約1.4億元,佔當年度利潤總額的18.2%。

廈門證監局決定對盛屯礦業採取責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並根據《證券期貨市場誠信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將相關情況記入誠信檔案。

盛屯礦業稱,收到上述《決定》後,公司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高度重視,將按照廈門證監局的要求對公司存在的問題進行全面梳理,杜絕此類事項再次發生。公司將嚴格按照要求,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整改工作並提交整改報告。

“後續,公司將組織相關人員深入學習法律法規,持續提高財務人員的專業水平,提升會計覈算和財務管理的能力,全面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進公司健康穩定發展,維護公司及全體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的利益。”盛屯礦業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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