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安晚報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山東男子季某得知自己是被抱養的身世後,心存不滿,經常酗酒鬧事,對家人施暴,其妻不堪忍受與其離婚,其又多次酒後到養母處打砸、辱罵甚至毆打七旬養母。一次酒後鬧事後,季某躺倒在地,養母潘某某擔心其醒後繼續鬧事,遂用頂門棍擊打季某頭部數下,致其死亡。6月28日,山東省平邑縣人民法院公佈了該案一審刑事判決書,潘某某因犯故意殺人罪,一審獲刑五年。

不滿抱養身世酗酒鬧事,養母趁養子醉酒將其打死

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新聞記者從公開的判決書上看到,被告人潘某某,女,1948年出生于山東省平邑縣,文盲。

經審理查明,季某自小由被告人潘某某夫婦抱養,潘某某夫婦對季某一直疼愛有加,並在其長大後爲其娶妻成家。季某知道自己系抱養的後心存不滿,經常酗酒鬧事,對家人施暴,其妻因不堪忍受與其離婚,其父也因病去世。

季某仍經常酒後到潘某某租住房內打砸、辱罵甚至毆打潘某某。2021年9月16日22時40分左右,季某再次醉酒後來到潘某某租住的地方,將院子大門踹開,在過道內砸門鬧事,並對潘某某進行辱罵,後因醉酒而躺倒在地上。潘某某看到躺在地上不省人事的季某,擔心其醒來繼續鬧事,遂持頂門棍砸擊季某的頭部數下,致其當場死亡。

經鑑定,季某系重型顱腦損傷致呼吸循環衰竭而死亡。

案發後,潘某某要求鄰居打電話報警,到案後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季某的前妻及部分堤後村村民簽署了聯名請願書,均要求對潘某某從輕處罰。

養母犯故意殺人罪,一審獲刑五年

法院認爲,被告人潘某某因其養子經常酒後毆打辱罵自己及親鄰,感到生活無望,用木棍擊打頭部的方式,非法剝奪其養子生命,其行爲侵犯了他人的生命健康權,構成故意殺人罪,應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山東省平邑縣人民檢察院的指控成立,法院予以支持。

鑑於被告人潘某某案發後主動要求他人撥打報警電話,應視爲主動到案,到案後能夠如實供述,系自首;被害人系潘某某之養子,平素行爲不端,存在嚴重過錯;其家人及村民均請求對潘某某從輕處理,減輕處罰。辯護人的辯護意見成立,公訴機關量刑建議適當,法院予以採納。

綜上,根據被告人潘某某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判決被告人潘某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朱慶玲

責任編輯:吳劍 SF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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