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佈會,發佈了5起陝西省涉養老詐騙典型案例。

這5起案例中,有保險公司業務人員利用其身份以高額利息爲誘餌,以辦理個人保單擔保借款爲名,讓老年人將錢存入虛構賬戶騙取鉅額錢款的案件;有謊稱可以解決政策性住房、辦理養老統籌、爲子女安排就業騙取老年羣體錢款的案件;有謊稱系銀行工作人員,僞造虛假銀行理財產品,引誘老年人投資理財從而實施詐騙的案件;有誘騙老年人購買保健用品,承諾預交現金後分期返還,可以免費使用保健品實施詐騙的案件;有以介紹婚戀爲名詐騙老年人錢款的案件。

以辦理養老理財詐騙老年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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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2020年9月至11月,李某某等八人爲牟取非法利益,共同預謀,利用其保險公司業務員的身份取得老年保險客戶信任,謊稱將錢款存入虛構的“萬能賬戶”可獲取高額利息,誘騙老年人以個人保單擔保借款,貸款到賬後即將錢款轉入被告人個人賬戶,用於個人揮霍。八名被告人利用上述方式詐騙四位平均年齡在70歲以上的老人,詐騙總金額達45萬餘元。案發後,被告人向被害人退賠了全部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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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結果

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人李某某等八人以非法佔有爲目的,以投資名義對多位老年人實施詐騙,數額巨大,其行爲已構成詐騙罪。綜合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結合退贓、自願認罪認罰等量刑情節,對被告人李某某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又六個月,並處罰金2萬元,對其餘七名被告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又八個月至四年又六個月不等的刑期,並處以1萬元至2萬元的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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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意義

我國人口老齡化程度不斷提高,養老保險對養老事業健康發展具有積極作用。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卻利用正常的保險業務,披着合法的“外衣”,利用老年人不善操作智能手機的特點,假借時下“互聯網金融”等熱詞編織話術,通過高息利誘騙取他們的血汗錢、養老錢,給老年人造成了嚴重經濟損失和心理創傷,同時也給保險行業帶來負面影響。人民法院在依法懲治犯罪分子的同時,積極發出司法建議,結合陝西省法院近期審理的多件涉養老保險詐騙案件,提示保險行業加強行業監管治理,促進保險行業健康發展。

利用辦理養老統籌詐騙老年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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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2014年10月至2021年5月,被告人劉某某利用自己曾系公職人員,在職期間又獲得多項榮譽,謊稱自己在多個部門有熟人,可以幫忙補辦養老統籌、申請廉租房、介紹工程、安排工作等,取得他人信任後,騙取被害人王某某等多名老年人財物共計價值81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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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結果

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人劉某某虛構事實,多次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爲已構成詐騙罪。被告人劉某某有自首、自願認罪認罰等情節,依法可從寬處理;多次詐騙老年人財物,酌情從嚴懲處。遂以被告人劉某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10萬元,責令退賠贓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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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意義

子女就業、解決住房、老有所依是每個老年人的心願,不法分子抓住老年人的心理,通過吹噓自己有“渠道”,騙取信任,巧立名目騙取錢財。老年人爲子女安排就業、解決政策性住房、辦理養老統籌,應通過正規渠道瞭解招聘信息和相關政策,依法依規辦理。如果不符合條件,就不要投機取巧,不要輕信他人的蠱惑,不要企圖通過找關係、走後門等違規方式辦理,避免給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機,騙走自己的錢財。

利用投資理財詐騙老年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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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2013年到2016年期間,被告人高某在無正當職業,也無任何實體,且無持續性經濟來源的情況下,謊稱自己是銀行工作人員,編造理由接近中老年人羣體,並利用發放鍋具、化妝品等廉價小禮品的方式騙取了被害人的信任,利用中老年人對信息網絡和金融理財知識缺乏瞭解的弱點,通過所謂“投資理財知識”講解,用高額利息作爲誘餌,引誘中老年人將養老金等閒置資金用於投資理財,再以僞造的虛假銀行理財產品對以中老年人爲主的被害人羣體實施詐騙活動,先後騙取孟某某等16名被害人共計890萬餘元。截至案發前,未追回的被騙贓款仍達740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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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結果

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人高某以非法佔有爲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爲已構成詐騙罪。被告人高某以老年人等社會弱勢人員爲對象實施犯罪活動,酌情從重處罰;其在歸案後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並自願認罪認罰,依法可以從輕處罰。遂以被告人高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並處罰金40萬元,未退回的贓款依法追繳、責令退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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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意義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人民通過自己的辛勤勞動積累了一些財富,一些老年人手裏有一些閒散資金,但沒有理財知識、缺乏投資渠道。不法分子瞄準了這一特點,使用發放小禮品的慣用伎倆騙取老年人信任,進而虛構高額回報從老年人手中騙取大量錢財。本案仍有數百萬元沒有追回,對被告人從嚴判處十四年有期徒刑,彰顯了陝西法院打擊整治養老詐騙犯罪的鮮明態度。

利用保健品“購物全返”

詐騙老年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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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2015年6月至2017年4月,被告人王某某在榆林市榆陽區桃園路註冊登記夕陽永康保健品店,在榆陽區多地發放傳單,誘騙老年人到店購買“九鼎黃”“亞麻籽油”“松針”“製氧機”等保健用品,並簽訂答謝協議書,承諾預交現金後,可以免費使用相應的保健品,後分期返還預交款。被害人周某某等人信以爲真,預交8萬餘元,被告人王某某返還部分現金,將店門關閉後隱匿行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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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結果

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人王某某以非法佔有爲目的,採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式,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爲已構成詐騙罪。鑑於被告人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自願認罪認罰,且退賠了被害人的損失,並取得被害人的諒解,依法對其從輕處罰。遂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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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意義

犯罪分子宣稱的免費使用、分期返還,實際上是一種用時間換空間的消費騙局。天上不會掉餡餅,廣大老年朋友一定要牢記“世界上沒有免費的午餐”,不要把自己的養老錢、保命錢輕易送到犯罪分子手中。

以老年婚戀爲名詐騙老年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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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2018年3月份,被告人阮某某向時年73歲的單身五保戶柯某某介紹婚姻,阮某某向柯某某謊稱女方要一部手機作爲見面禮,柯某某便給付阮某某1000元,阮某某在白河縣城購買了一部手機佔爲己有,剩餘零錢亦據爲己有。爲繼續騙取被害人柯某某錢財,被告人阮某某又對柯某某謊稱,胡某某是其介紹的對象,提出需要彩禮2萬元,彩禮到位後便可辦理結婚證等手續。柯某某信以爲真,便向阮某某支付現金1萬餘元。隨後,柯某某到胡某某家中瞭解到胡某某已婚成家,發現受騙,遂向白河縣公安局報案。案發後,阮某某及其家屬向被害人柯某某退賠了1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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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結果

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人阮某某以非法佔有爲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爲已構成詐騙罪。被告人阮某某詐騙五保老人財物,酌情從嚴懲處;被告人及其家屬已退賠被害人全部損失,可以酌情從輕處罰。遂以被告人阮某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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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意義

與年輕人相比,孤寂的喪偶老年人陷入婚戀騙局的幾率更大,值得全社會關注警惕。不法分子趁虛而入,騙取老年人錢財,使得受害老年人受到經濟和情感的雙重傷害。人民法院對此類案件依法從嚴懲處,通過公開宣判加強法治宣傳,揭露詐騙套路手段,幫助老年人提高識騙防騙能力,最大限度擠壓“行騙空間”。

這些案件從不同角度反映出:相關行業、領域還存在監管漏洞和薄弱環節;針對老年人的信息網絡、金融理財宣傳宣講還不到位;老年人渴望融入現代社會生活、體現獨立價值的心理需求與具備的識騙防騙能力之間存在差距,人民法院對個案審理中發現的上述問題及時發出司法建議,發揮審判的輻射作用,深化社會綜合治理,促進老年人事業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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