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 時候,不能簡單的調劑;透過現象看本質,這裏是缺舟也渡人”

此前,在網上流傳着這樣的一份告知書。

牽涉到了Q縣的衛生健康局。

這個事情的真假,還需要官方來進行蓋棺定論。

但是下邊的印章落款,讓人們又不能有所確定。

所以我們現在討論的,僅僅是針對於這個網傳的說法。

而並不是確定這就是真的。

因爲背後或許有一些我們不清楚的情況存在。

僅僅根據網傳的告知書,我們能夠得到的是。

唐某和鄧某兩人在此前某區進行計劃生育嚴峻工作的時候。

有超生的行爲發生。

之後,其中一個超生的孩子(第七孩)被Q縣進行了社會調劑。

值得一提的是,被調劑的孩子,沒有任何記錄留存。

缺舟:

“調劑”這個詞有着多種解釋。

放在不同的語境下,有着不同的說法。

當放在社會當中,更像是一種互調、互換。

主體往往是職位或者說是一種物品。

強調的是一種價值。

至少不應該是一個嬰兒。

對於超生的處罰。

也是有着相關的規定。

包括行政處分、經濟處罰、法律責任。

其中我們瞭解比較多的就是經濟處罰。

需要承擔所謂的“社會撫養費”。

嬰兒是一個生命體,不是一件商品。

不能按需分配。

當年確實有些家庭超生,導致孩子爲患。

入不敷出,撫養壓力較大。

可是這也不能代表着,可以隨便將孩子帶走。

然後進行所謂的“調劑”。

當然調劑的渠道成謎。

或許這些孩子會被送往一些願意撫養,或者不能生育的家庭。

也或許是一些福利機構。

這都是需要官方進行一個回應和確認的。

我們單純就從調劑嬰兒這個角度出發。

*感覺是把家給調散了。

起碼是部分家庭。

因爲有的家庭,可能是不願意把孩子送出去的。

覺得生下來那就是要養她。

苦點累點,處罰也認了,但畢竟是自己的娃兒。

割捨親情,是人世間很痛苦的一件事啊。

我們不能排除孩子在一個多子家庭的生活或許有些被遺忘。

但是也不能擅自地認爲離開那個家庭,去到一個陌生的環境。

就是對這個孩子好。

感覺把人給調懵了。

是關於“社會調劑”這個名詞,這幾年確實沒什麼風浪說起來。

但是我搜索了一下相關的新聞。

其實,這個名詞不算新鮮,只是我們孤陋寡聞罷了。

根據媒體報道。

早在21世紀初的時候,湖南某計生部門也存在這樣的手段。

甚至這些孩子還有個專屬的集體名詞,叫“邵氏棄兒”。

14年的時候,一名姑娘謝某的尋親之路。

也是揭示了關於“調整”的這個做法。

當然,現在隨着社會的發展,這種行爲起碼在明面上已經不復存在。

但是遺留的一些問題,也是需要正視。

需要進行解決,處理好過去,才能更好走向光明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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