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管持續加大對違反金融法律法規行爲的打擊力度,依法嚴肅懲處負有責任的機構和人員,切實維護公平公正的金融市場秩序。財聯社綜合各渠道最新統計的金融處罰數據顯示,2022年上半年,人民銀行、銀保監會、外管局(包含了三大金融監管總部及下屬派出分部)累計開出罰金16.32億元,共計6240張,較去年上半年同比增加43%。其中,被罰機構主要集中在銀行和保險,銀行收到罰單3856張,處罰金額累計108,818萬元,佔比66.68%;保險機構收到罰單1582張,處罰金額累計11,547萬元,佔比7.08%。

財聯社據企業預警通和公開數據彙總,上半年人民銀行開出罰單1245張,處罰金額累計3.73億元,平均單張罰款30萬元,最大罰單罰款2236.5萬元。銀保監開出罰單4824張,處罰金額累計10.33億元,平均單張罰款21萬元,最大罰單罰款4410萬元。外管局開出罰單161張,處罰金額累計2.26億元,平均單張罰款141萬元,最大罰單罰款9127.06萬元。

從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的處罰分佈來看,上半年青島銀保監局罰款金額最高,累計4410萬元;其次是央行杭州中心支行,累計2236.5萬元;山西銀保監局累計1710萬元,排第三。

2022年至今,被罰較多的存款類機構主要是國有股份行和農村商業銀行。其中被罰金額最高的是農商行,累計被罰2.7億元,也是唯一累計罰單數量過千的銀行類型,另外國有行和股份行累計被處罰金額也均超2億元。而罰單數量較多集中在農商行和國有行,均超800張。

違規原因方面,在信貸問題中,貸款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土地儲備領域被處罰次數最多,涉及罰款金額15339.05萬元。因違規發放貸款受罰金額位列第二,達15068萬元。在反洗錢問題中,因反洗錢管理不規範、違反反洗錢法涉及罰款金額最高,達25747.65萬元。因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受罰金額位列第二,達15836.77萬元。

上半年銀行業被處罰最多的原因爲未依法履行職責,共計2669張罰單,其中原因有:對機構貸後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負直接責任貸款管理不到位,個人信貸資金違規流入證券賬戶;貸款管理不到位,信貸資金被違規挪用等;被處罰第二多的違規原因爲違反反洗錢法,共計515張罰單;其次,因違規經營被處罰的有307單,包括違反金融法律法規:違反金融統計管理規定;違反支付結算管理規定;違反人民幣現金收付與貨幣防僞反假管理規定;違反國庫管理規定;違反徵信管理規定;違反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管理規定等。

上半年保險業被處罰原因最多的爲未依法履行職責,此類罰單共計914張,其中多數處罰對象爲個人共597張,原因包括未經批准變更公司營業場所;財務數據不真實;未按規定管理產品說明會;健康管理服務分攤成本超比例等。

總體來說,上半年銀行業中,青島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被處罰金額最高,被罰原因爲未依法履行職責,罰款規模4410萬元。罰款規模其次的爲浙江網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其金額分別爲2236.5萬元、1710萬元。上述機構違規原因分別爲違規經營,違反反洗錢法;信息披露虛假或嚴重誤導性陳述。(未經總行授權開展兜底承諾業務;未按照會計原則進行財務覈算;公章使用登記簿記載不真實;未按照“穿透”原則計提撥備;發放實際承擔風險的委託貸款;在理財業務投資運作過程中提供隱性擔保)

此外,上半年非金融企業受罰企業中,5月28日,藥明康德公告稱,公司收到股東上海瀛翊投資中心(有限合夥)(簡稱“上海瀛翊”)轉發的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決定書》(下稱《決定書》),股東上海瀛翊因違規減持28.94億,被證監會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2億元罰款。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公開表示,該案是新《證券法》實施以來因違規減持被處罰的首個案例。罰款規模其次爲權健集團有限公司,因非法買賣外匯,違反《結匯、售匯及付匯管理規定》第三十二條規定,國家外匯管理局淮南市中心支局對其給予警告,處以罰款9127.06萬元人民幣。(備註:本文數據支持方爲企業預警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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