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記者 張明雙    每經編輯 董興生    

近日,正在申報掛牌新三板的山西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騰茂科技”)回覆了第一次反饋意見,並收到了掛牌審查部第二次反饋意見。騰茂科技主要從事催化裂化催化劑、助劑和分子篩的研發、生產與銷售,其中催化劑收入佔比超過90%。

2020年、2021年,騰茂科技第一大供應商均爲河津市晨浩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晨浩化工”),採購金額佔採購總額比例分別爲54.04%、45.98%。《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晨浩化工是騰茂科技實際控制人陳澤紅的外甥薛明控制的企業,兩家企業註冊地址均爲河津市僧樓鎮豔掌村。對此,二次反饋意見追問騰茂科技與晨浩化工是否以“廠中廠”模式進行合作,晨浩化工是否由騰茂科技實際組織生產。

2021年催化劑單價有所下降

騰茂科技主要產品包括催化裂化催化劑、助劑和分子篩,產品主要用於石油化工、煤化工、工業及吸附行業,煉油催化劑的主要消費羣體爲國內大型煉油廠商。

2020年、2021年,騰茂科技實現營業收入分別爲2.05億元、2.06億元,實現淨利潤分別爲2758.34萬元、3262.90萬元。其中,催化劑是其最主要收入來源,收入金額分別爲1.91億元、1.89億元,收入佔比分別爲93.13%、91.92%。

騰茂科技表示,2021年催化劑收入略有下降,主要原因系催化劑單價的下降導致。相比2020年,2021年催化劑銷量增幅爲4.22%,平均銷售單價降幅爲4.97%,銷售單價的降幅超過了銷量的漲幅,因此催化劑整體收入略微下降0.96%。

對於催化劑單價下降,騰茂科技在反饋意見回覆中稱,由於催化劑、助劑行業的充分競爭,客戶需求增加銷量增長,公司催化劑、助劑平均單位售價均有所下降。騰茂科技也提示了“市場競爭風險”:煉油催化劑行業的精細化趨勢明顯,新進入的市場競爭者日益增多,銷售市場競爭加劇。

在騰茂科技三大主要產品中,分子篩的收入比重最小,但2021年收入增幅最大,由2020年的130.50萬元增加到368.74萬元,收入佔比也由0.64%提升到1.79%。分子篩是煉油催化劑的中間產品,主要提供催化劑的裂化活性、選擇性、水熱穩定性和抗中毒能力。

雖然分子篩收入較少,但騰茂科技卻爲分子篩生產線投入了鉅額資金。公開轉讓說明書(申報稿)中在建工程情況顯示,2020年,分子篩工程第二條生產線轉入固定資產1.12億元,2021年轉入固定資產1184.50萬元。

騰茂科技表示,此前分子篩產品是公司租用其他公司的生產車間及設備進行生產,並通過部分外購分子篩來滿足催化劑的生產需要。爲了解決產能問題,公司決定自建分子篩生產線,分子篩生產線建成投產後,主要產品用於催化劑的生產需要,少部分對外銷售,因此分子篩收入佔比較低,原因是合理的。

對此,掛牌審查部在二次反饋意見內要求騰茂科技補充說明,分子篩產品的具體產出情況、自用和外銷比例,進一步說明公司分子篩生產線的產能利用率情況,分子篩(含外購)與催化劑的產出比是否合理。

此外,記者注意到,騰茂科技存在庫存分子篩產品長期未使用的情況。2020年末、2021年末,公司存貨中庫存商品的賬面餘額分別爲1607.94萬元、501.17萬元,跌價準備分別爲71.81萬元、179.71萬元。騰茂科技表示,庫存商品跌價準備爲NaY分子篩計提的跌價損失,該產品長期未使用,基於謹慎性,報告期末已經全額計提了存貨跌價準備。

第一大供應商爲關聯方

在公開轉讓說明書(申報稿)內,騰茂科技提示了“關聯方重大依賴風險”:晨浩化工作爲公司關聯方且爲重要供應商,主要向公司提供溶膠、特種硅酸鈉等原材料,2020年、2021年的採購金額分別爲4997.82萬元、4183.85萬元,採購佔比分別爲54.04%、45.98%;若關聯方出現重大變故導致無法及時提供原材料,公司將會向本地以外的市場採購此類產品,相應的運輸費用等將會增加,可能會對公司業績產生不利影響。

啓信寶信息顯示,晨浩化工成立於2016年9月,2020年4月之前控股股東爲陳浩,變更之後控股股東爲薛明。陳浩爲騰茂科技實際控制人陳澤紅侄子,薛明爲陳澤紅外甥。

作爲關聯方,晨浩化工對騰茂科技存在較大依賴,2020年、2021年,其向騰茂科技銷售金額佔其營業收入比例爲99.27%、97.57%,其他客戶爲偶發零星採購。

按照騰茂科技披露,公司詢價同類型材料的供應商包括長汀隴和無機鹽製造有限責任公司、宜昌恆浚硅業有限責任公司,分別位於福建和湖北。騰茂科技表示,“晨浩化工爲本市唯一生產鋁溶膠、特種硅酸鈉的企業,雙方合作情況良好且運輸距離較近,其餘供應商距離較遠”,因此公司向晨浩化工採購金額較大、遠超其他供應商的原因合理,具有必要性。

然而啓信寶顯示,晨浩化工與騰茂科技註冊地址均爲河津市僧樓鎮豔掌村。對此,二次反饋意見要求公司補充說明報告期公司與晨浩化工是否以“廠中廠”模式進行合作,晨浩化工是否由公司實際組織生產,公司與晨浩化工是否存在財務、機構、人員、業務、資產、生產等混同。同時,掛牌審查部要求主辦券商及會計師結合公司及實控人、晨浩化工及前後控股股東(陳浩、薛明)資金流水情況、現場察看生產經營情況等按照實質重於形式原則覈查陳浩及薛明是否爲公司實控人陳澤紅或公司代持晨浩化工股權,陳澤紅或公司是否爲晨浩化工的實際控制人,公司能否控制晨浩化工的生產經營。

爲了減少公司和晨浩化工的關聯交易,騰茂科技表示,2022年公司增加非關聯方相關材料採購比重,降低單一供應商的佔比。

對於掛牌新三板相關事宜,7月6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致電騰茂科技,但公司並未接受採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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