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e公司訊,7月6日晚間,成都住建局官方微信公衆號發佈,居民自願將自有住房用於保障性租賃住房《操作指南》。據悉,《操作指南》對房源條件、認定程序、租賃對象、租金標準等一系列操作規範進行了明確,目的是切實讓新市民、青年人等羣體促進實現職住平衡。值得注意的是,住房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後,5年內不得上市交易(包括轉讓、市場租賃等);與此同時,住房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房源庫後,居民即可申請在出租住房所在限購區域取得新增購買一套住房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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