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經濟報道 記者諸未靜、實習生葉子凌;南方財經全媒體 記者馮戀閣 上海、廣州報道

因爲在直播間即興演唱了幾句《向天再借五百年》歌詞,知名遊戲主播PDD(本名劉謀)成爲了一個著作權侵權的典型科普案例。

7月7日,他再次公開道歉,稱目前經過和版權方律師的友好溝通,已經獲得了《向天再借五百年》詞曲作者的諒解,“今後將更加註重版權問題”。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試圖探討其中的平臺責任,實測五家主流直播平臺,他們在預防主播唱歌侵權方面,做得怎麼樣?

記者評測

參照各大應用商店下載排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採用判斷抽樣的方式選擇了五家主流的直播平臺進行測評,包括虎牙鬥魚、抖音、快手嗶哩嗶哩

實測結果顯示,前述5家主流直播平臺均設有專屬的曲庫。主播如果想要在直播間唱歌,可以通過APP內的音樂曲庫點播歌曲。

以抖音舉例,一旦選擇直播功能後,可以在“互動功能”中選擇“音樂”,就可在曲庫中點播相關歌曲,如周杰倫的《簡單愛》《一路向北》《彩虹》等。

上海申倫律師事務所夏海龍律師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介紹,曲庫中的歌曲一般是由平臺爲滿足用戶需求而集中採買,屬於有權使用。

不過,當類似PDD這樣的主播在直播間演唱了曲庫之外的歌曲時,平臺能夠及時甄別到這些侵權行爲並做出相應的合規指引嗎?

21記者7月7日至8日實測發現,鬥魚在用戶與客服機器人的聊天窗口中預設了關於版權問題的回答,“如主播播放未授權音樂,平臺會通過直播間彈幕提醒對主播進行提示及扣分處理”。虎牙則支持主播通過連接第三方APP播放音樂,其人工客服提醒記者,由第三方APP播放的部分歌曲可能涉及侵權,另一位客服則表示“目前暫無具體標明,建議主播時刻留意自己播放的歌單”。抖音人工客服建議主播事先獲得版權商的許可,否則系統會覈實侵權情況並封禁直播間。快手人工客服則直接表示,不建議主播使用曲庫外的歌曲 

同時,各大直播平臺在平臺規範上也做了一些兜底舉措。虎牙、抖音、快手、嗶哩嗶哩都在直播規則上明確強調“禁止傳播未授權內容”;虎牙、鬥魚、快手和嗶哩嗶哩專設了侵權舉報的投訴界面或投訴郵箱。除此之外,抖音還設立了“原創者聯盟”維權保護計劃,避免平臺作者的原創作品被第三方平臺違規搬運。

“網絡侵權具有多發性、隱蔽性,而相比海量網絡內容,權利人事實上也不可能監控到每一個平臺,難以及時、完整取證。”夏海龍直指權利人的維權困境。在此背景下,他表示對平臺而言,藉助於“避風港原則”,平臺只要及時處理侵權投訴、下線侵權內容,一般不需要承擔責任。

平臺責任

不過,一旦對簿公堂,雖然在直播中演唱或使用侵權歌曲的是網絡主播,但大部分時候被起訴和追責的是直播平臺。

以“直播 &歌曲&著作權”爲關鍵詞,21記者在法律大數據檢索平臺“把手案例網”檢索發現,在29個結果中,除去15份案情無關的文書,在餘下的14份類似案情文書中,被追責的均是平臺。

司法實踐中,平臺爲什麼難以適用“避風港原則”?

我國在2006年出臺的《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中首提“避風港原則”,參考國際通行做法,構建“通知-刪除-轉送-反通知-恢復”的網絡著作權侵權處理流程。“避風港原則”將平臺區別於平臺用戶,平臺只要履行“通知-刪除”義務,就可以駛入避風港,不用爲用戶的上傳行爲承擔責任。

2019年審結的鬥魚公司與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簡稱“音著協”)的著作權糾紛一案中,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認爲,鬥魚並不是通常意義上的網絡服務提供者。法院分析認爲,“避風港”原則適用的網絡服務提供者應當僅提供自動接入、自動傳輸等網絡服務,這意味着提供者不會因爲用戶的侵權行爲獲利。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網絡服務平臺在接到權利人通知後及時採取刪除內容等措施,則可以免責。

法院查明的事實表明,每一位在鬥魚平臺直播的主播,均需要與平臺簽訂《鬥魚直播協議》,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鬥魚雖然不參與創作,但依然享有直播產生的知識產權。法官在裁判文書中寫道:“公司不僅是網絡服務的提供者,還是平臺上音視頻產品的所有者和提供者,並享有這些成果所帶來的收益,在這種情況下,雖然其在獲悉涉案視頻存在侵權內容後及時刪除了相關視頻,但也不能就此免責。” 

在本案中,鬥魚平臺抗辯的理由還包括直播的即時性和隨意性,認爲這種特質使得平臺難以及時發現侵權內容並刪除。法院以權利義務相匹配爲理由駁回了這一觀點:“直播方在直播期間的所有成果的全部知識產權及相關權益均由鬥魚公司享有......公司不應一方面享受利益,另一方面又以直播註冊用戶數量龐大及直播難以監管而逃避審覈、放棄監管,放任侵權行爲的發生,拒絕承擔與其所享有的權利相匹配的義務。” 

鬥魚與音著協的糾紛之外,在2021年審結的鬥魚公司與麒麟童公司侵害著作權糾紛案、龍樂世紀公司與廣州華多公司(YY直播)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案中,也不難看見相似的結論。

上海協力律師事務所杭州辦公室曾祥欣律師在接受21記者採訪時介紹,在現有階段,平臺需要做到發現主播播唱未授權音樂,盡到及時通知和刪除侵權作品的責任。而在理想狀態下,如達到類似於視頻平臺YouTube的content ID技術,使用shazam這樣的聲紋識別技術,就能識別主播未授權使用的行爲,並進行警告和掐斷直播等操作。

拷問商業模式

PDD此次侵權風波,背後折射的是國內包括秀場、遊戲直播等在內的泛娛樂直播的增長乏力。

5月17日,虎牙公司公佈了2022年第一季度財報。財報顯示,2022年第一季度,虎牙公司總收入爲24.6億元。在非美國通用會計準則下,該季度歸屬於虎牙公司的淨利潤爲4660萬元。

營收構成方面,2022年第一季度,虎牙公司來自於直播的收入爲21.52億元(3.39億美元),來自於廣告和其他業務的收入爲3.13億元(4940萬美元)。其中,廣告和其他業務的收入較2021年同期的2.13億元增長47.2%。而直播收入,較2021年同期的26.05億元同比下降5.4%。

第二天,鬥魚發佈了2022年Q1財報。據財報顯示,鬥魚該季度總營收爲17.96億元,毛利潤爲2.44億元,對應毛利率13.6%;非美國通用會計準則下,淨虧損爲5250萬。

鬥魚2022年一季度平臺移動端MAU爲5510萬,2021年同期爲5910萬,有所下降。

具體在業務方面,鬥魚2022年第一季度的直播服務營收爲17.272億元,較2021年同期的21.53億元同比下降16.6%。廣告和其他收入爲6840萬元,同比也有下滑。

業內人士分析,泛娛樂直播的天花板已經到來,隨着政策的收緊,未來的營收和合規壓力較大。

艾媒諮詢CEO張毅向21記者分析,用戶因主播唱歌而打賞的消費並非剛性需求,同時需承擔較大的法律風險,“僅通過優美的歌聲對普通主播產生欣賞的打賞驅動力不是太強。”

“過去多年,我一直秉承的觀點是:娛樂型的主播,如果不是因爲真才實幹,他(她)的持續性是有限的,所以大部分泛娛樂主播,最主要的收入來源不是唱歌,而通過語言、動作、擦邊的信息去刺激荷爾蒙,從而讓觀衆打賞。”他進一步指出,在此基礎上,絕大部分該類型主播都不具備原創音樂的能力,因此在使用別人已成名的歌曲時,容易侵權。

泛娛樂主播和直播平臺,未來該往何處轉型?

“無論如何轉型,都一定要解決別人的需求問題,讓別人獲得價值,讓消費者願意爲價值而買單,這是最重要的。”張毅建議,主播可以從物質價值和精神價值兩方面增強觀衆獲得感。

(作者:諸未靜,葉子凌,馮戀閣 編輯:吳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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