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政府正式批覆《北京市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權委託代理機制試點實施總體方案》,標誌着本市所有權委託代理機制試點工作進入全面深入推進階段。《方案》明確,在市級和西城、海淀、門頭溝三區同步開展試點,力爭到2023年基本建立“統一行使、分類實施、分級代理、權責對等”的所有權委託代理機制。

健全自然資源資產管理體制、完善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是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黨的十八大以來,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管理體制機制逐步建立完善,但仍存在所有權人不到位、管理權責不明確、資源保護與開發利用統籌力度有待加強等問題。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提出,分清全民所有中央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權、全民所有地方政府行使所有權的資源清單和空間範圍。中辦、國辦印發的《關於統籌推進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則進一步要求,探索開展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權委託代理機制試點,明確委託代理行使所有權的資源清單、管理制度和收益分配機制。

相關負責人介紹,由於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數量巨大、種類繁多、分佈廣泛,且管理的專業性較強,國務院難以直接對全部的自然資源資產行使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等權利,需要根據資源特點,採取不同的管理方式。“其中一部分可以由中央政府直接行使,更多的部分需要委託地方政府代理履行所有者職責。”爲此,中央決定開展委託代理試點,通過探索實踐,爲全面落實統一行使所有者職責、修改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積累實踐經驗。

《方案》提出,從區域範圍看,北京在市級和西城、海淀、門頭溝三區同步開展試點;從資源範圍看,以全民所有土地資源爲重點,同時根據本市資源稟賦和管理訴求,將試點對象延伸至礦產、森林、草原、溼地、水五類自然資源。通過試點,進一步加強對統一履行所有者職責的統籌謀劃,研究制定統一規劃,統一監督考覈,統一報告國有自然資源資產情況,形成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改革成果,爲在全市範圍內全面落實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積累寶貴經驗、奠定製度基礎。

《方案》明確,銜接國務院直接行使所有權的自然資源清單,將其他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由市、區兩級政府分別代理履行所有者職責,市規劃自然資源部門代表市政府承擔相應管理事項,並探索由其他部門承擔部分所有者職責管理事項。

據瞭解,市級已建立由主管副市長掛帥的聯席會議制度,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園林綠化局、市審計局、市統計局、市高法、市檢察院等11個主責部門作爲成員單位,共同研究解決改革重大問題,按時督導推進試點工作,全力確保試點成效,爲國家進一步完善所有權委託代理機制“頂層設計”貢獻“北京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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