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財經全媒體記者 吳霜 實習生杜媛浩 上海報道

2022年4月21日,國務院辦公廳發佈了《關於推動個人養老金髮展的意見》。6月24日,證監會又發佈了《個人養老金投資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業務管理暫行規定(徵求意見稿)》,明確了個人養老金可投資的基金產品標準要求、基金管理人運作規範、基金銷售機構的展業條件要求等多項內容,爲公募基金更好地助力個人養老金投資提供了更明確的指引和規範。

監管政策的頻繁發佈意味着養老理財基金逐漸開始發揮第三支柱的應有作用。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中國養老基金可以從海外的養老基金市場借鑑哪些經驗?未來政策的發力點還有哪些?對此,南方財經全媒體記者採訪了安永中國公募基金髮展主管合夥人王珊珊,分享對海外養老基金市場的觀察和對我國行業政策的解讀。

《21世紀》:從養老主題基金的數量和規模來看,中國和國際的產品有何差異?

王珊珊:據Wind數據,目前我國公募基金市場大概有178只養老目標基金,其中,養老目標日期基金大概有79只,養老目標風險基金99只,合計規模超1000億元人民幣。根據基金業協會最新公佈的統計數據,我國的公募基金市場其實已經有近萬隻公募基金,資產管理規模也已超過26萬億人民幣。養老目標基金1000億的規模和整個公募基金市場的規模來比,還是非常小的。

根據美國投資公司協會的公開數據,截至2021年末,美國個人養老賬戶的存量規模是13.9萬億美元,佔全部養老基金市場規模的35%,其中大概有45%的資金流向了共同基金。

整體來看,截至2021年末,以養老目標基金爲主導的美國FOF共同基金的資產規模已達到3.24萬億美元,佔整個共同基金總規模的12%。雖說數量上只有1400多隻,但是其規模卻是中國的很多倍。

從歷史發展的角度來看,美國的FOF基金抓住了當時養老市場變革的機遇。從第一隻公募FOF誕生到現在,已經發展成了美國養老基金市場的中流砥柱。

它在市場上獲得成功的原因有三點:一是共同基金的快速擴張,二是投資者對於資產配置需求的增加,三是美國養老基金政策的改革。在這三點中,有兩點我國市場已經基本具備,包括基金規模快速的擴張和資產配置需求的增長。第三點養老金政策也正在逐步推出。

可以看出,相對於美國市場,我國公募養老目標基金的資產規模、產品數量,以及多元化程度還有很大的發展空間。

《21世紀》:6月24日,證監會就《個人養老金投資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業務管理暫行規定(徵求意見稿)》(下稱《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意見稿》中的養老基金與養老主題基金有什麼區別嗎?

王珊珊:我們可以先關注《意見稿》中對於個人養老金可投資的基金產品的規定。

首先,養老目標基金是最先納入個人養老金投資範圍的,其中包括養老目標日期基金和養老目標風險基金。在全面推廣之後,可以逐步地將一些投資風格穩定、投資策略清晰、長期業績良好,適合個人養老金長期投資的股票型基金、混合基金、債券基金、養老目標基金以外的FOF基金,以及證監會規定的其它基金納入投資範圍。

我們也注意到,現在市場上關注度比較高的公募REITs,還有一些其他類型的創新基金,以及一些穩健型的貨幣基金,目前沒有明確地列入投資範圍。但是《意見稿》也留了一個口子,後續可能會有更多符合條件的基金類型會被納入。投資者可以根據自己的風險偏好,進行更加多樣化的選擇。

《21世紀》:《意見稿》中規定了業績評價期限不短於5年,你認爲這個規定對養老理財有什麼意義?

王珊珊:這條規定突出了引領長期投資的政策導向。此外,個人養老金制度建設和公募基金行業發展之間是一個長期共贏的關係。《意見稿》不僅對於個人的養老理財意義重大,同時也會促進公募基金行業的健康發展,能夠進一步地推動基金管理人長效激勵約束機制的建設。

21世紀:你認爲這類產品的目標客戶主要是哪些羣體?針對這些羣體,在投資者適當性方面該如何落實?

王珊珊:理論上參加了個人養老金,也就是同時在人社部組織建設的平臺建立了個人養老金賬戶和在符合規定的商業銀行開立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的羣體,都可以進行個人養老金基金的投資。根據人社部的統計數據,大約有10億居民可以開通個人養老金賬戶,普惠性是顯而易見的。

但是因額度限制不能滿足其投資預期的高收入人羣,以及本身就具有較強投資能力的人羣,可能更願意自己做投資規劃。

除了這兩類人羣之外,中等或低收入的人羣將來可能是個人養老金投資基金的目標客戶。那未來隨着養老體系的完善,個人養老金的發展,目標客戶羣體可能也會發生變化。

投資者適當性對基金公司有兩個層面的要求,一是基金公司的業務規範性,二是要加強流程改造。

對於基金公司來說,直銷櫃檯沒有辦法應對海量人羣的養老需求,主要會通過官網、小程序、公衆號來進行投教,所以要根據監管要求更新和梳理相關的制度,逐步規範個人養老投資基金的銷售業務。

個人養老金投資基金的主要銷售渠道可能還是在代銷端,即銀行或者是第三方代銷機構。基金公司也要對這些代銷機構的准入與後續管理加強規範。

21世紀:未來政策和監管規定可能會更加細化。你認爲養老基金的制度或者法律規範,還有哪些地方可以繼續完善?

王珊珊:從發達市場的經驗來看,隨着國家相關的養老金基金市場的發展,配套法規也會持續地更新和完善。在美國的養老基金市場,SEC對FOF共同基金的監管條例進行了多輪補丁式的修改,包括結構化設計、投資範圍、流動性比例等角度,還有信息披露的透明度,甚至包括宣傳材料、費率的評估等。

我認爲,目前大家比較關注的一個問題是稅收方面的優惠政策。之前的個稅遞延優惠政策,還沒有延伸到公募養老目標基金的領域,而這些稅收相關的政策實際上也是大家翹首以盼的。相信相關的配套政策,監管也都在相應的規劃中,在後續也會相繼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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