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賠406289308.19元!這是中國體育版權侵權案件中索賠金額最大的一筆。

因爲B站未經授權便大規模向公衆提供CBA賽事視頻的點播服務,總計有281個比賽的侵權視頻,中籃聯(北京)體育有限公司(“CBA公司”)正在起訴B站,索賠4.06億元。其中,侵犯著作權部分,CBA公司提出了3倍懲罰性賠償。

索賠4.06億元的天價賠償,最後會有多少得到法院支持?本案的大背景是,2021年新修訂的《著作權法》規定了懲罰性賠償機制。

所以,這個案件的審判明顯具有標杆意義,是對體育賽事傳播保護力度的一次實地測試。雖然近期CBA賽事,甚至整個籃球界的表現很低迷,沒少被球迷批評,有網友認爲:“CBA就不值4億元”。但是一碼歸一碼,籃球要發展,賽事的商業化水平必須要跟上,好的賽事要體現出其商業價值,被“白嫖” 的體育行業是沒有希望的。

轉播權轉讓是體育賽事的重要收入來源,通常轉播費動輒以億元計。但是,體育賽事在著作權法領域,卻是一個比較尷尬的存在,因爲體育賽事不像書籍、電影那樣有明確的著作權人。大多數法院將體育賽事視爲“視聽作品”予以保護。

所以,體育賽事主辦方往往會“雙管齊下”,通過《著作權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兩部法律同時維權。這次CBA起訴B站也是如此,在認爲B站侵犯著作權,索賠2.37億元之外,還認爲B站“在沒有獲得授權的情況下大規模盜播CBA賽事,對其它授權平臺形成了不正當競爭”,所以,這觸發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條規定的違法情形,對此,CBA公司另外索賠1.7億元。

此外,《體育法》剛剛於2022年6月修訂,其中明確:“未經體育賽事活動組織者等相關權利人許可,不得以營利爲目的採集或者傳播體育賽事活動現場圖片、音視頻等信息。”這等於給了CBA公司一把尚方寶劍,明確了體育賽事活動組織者對賽事活動的現場圖片、音視頻的權利,讓組織者維權起來更理直氣壯。

可以說,這次CBA公司訴B站盜播,是對於新《著作權法》、《反不正當競爭法》、新《體育法》這三部法律的一次效果檢驗。

其中最大的看點就是,本案能不能適用新《著作權法》裏的懲罰性賠償。懲罰性賠償的適用前提是“故意侵權”且“情節嚴重”。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審理侵害知識產權 民事案件適用懲罰性賠償的解釋》中明確:“被告與原告或者利害關係人之間有業務往來或者爲達成合同等進行過磋商,且接觸過被侵害的知識產權的”,可以認定爲“故意侵權”。

而CBA公司在起訴書中強調,B站是明知故犯的“故意侵權”:B站曾是上海男籃的冠名贊助商,“非常清楚”傳播CBA賽事視頻需要得到授權;B站舉辦創作活動和設置“充電計劃”等多種措施誘導用戶上傳涉案CBA視頻,應承擔教唆侵權的責任。當然,B站方面也可以提出“相關視頻內容是用戶上傳”、“點播不同於轉播”等抗辯理由。

但是,隨着中國知識產權保護環境的日趨完善,之前野蠻生長的賽事視頻點播,必然受到越來越嚴格的規制。對於像B站這樣的嚴重依賴UGC(用戶生成內容)的平臺來說,更要及時變更經營思路,走向更嚴格的合規經營。CBA賽事的視頻傳播,必然要嚴格審覈其源頭,否則看似“免費上傳”的賽事資源,可能背後就是天價的索賠,無盡的法律風險。

從這個角度說,《著作權法》規定1到5倍的懲罰性賠償機制,就是讓侵權行爲的違法成本大幅提升,倒逼平臺履行保護知識產權責任。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