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聯社8月4日電,中國人民銀行條法司司長劉宏華近日在《中國金融》雜誌撰文稱,按照金融監管體制改革精神,人民銀行正在加快推動《中國人民銀行法》修改,落實人民銀行統籌系統重要金融機構和金融控股公司、統籌監管重要金融基礎設施、統籌負責金融業綜合統計的“三個統籌”職責。同時爲滿足金融體制改革需要,統籌制定修訂《金融穩定法》《商業銀行法》《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保險法》《證券法》《信託法》等金融領域重要法律,制定修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條例》《非銀行支付機構條例》《外匯管理條例》等重要法規,從全局角度把握金融法律體系建設,不斷鞏固金融法律體系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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