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居財經訊 8月4日,據內蒙古銀保監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新時代信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時代信託)因11項違法違規事實被內蒙古銀保監局罰款700萬元。

據悉,新時代信託的11項違法違規事實(案由)包括:董事會履職盡責不到位,未開展關聯交易審查;監事會履職盡責不到位,未有效發揮監督制約作用;經營層未按授權管理開展業務;通過固有業務和劃撥財務費用向關聯企業融資;用信託資金向關聯企業融資;印章管理不規範,用印監督失控;違規開展賬外經營;用固有資金進行實業投資;未對信託業務單獨覈算;將不同信託計劃投資於同一項目;未按規定程序辦理抵質押擔保。

與此同時,新時代信託包括公司董事長、總裁、監事會主席、副總裁在內的8名相關負責人也一併被罰。

其中,趙利民是新時代信託董事會履職盡責不到位,未開展關聯交易審查違規事項責任人,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終身。

胡宇峯是新時代信託監事會履職盡責不到位,未有效發揮監督制約作用違規事項責任人,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終身。

閆鋒是新時代信託通過固有業務和劃撥財務費用向關聯企業融資、用信託資金向關聯企業融資違規事項責任人,被罰款50萬元。

邊風傑是新時代信託違規通過信託項目向關聯企業融資違規事項責任人,被罰款20萬元。

崔延輝飾新時代信託違規通過信託項目向關聯企業融資、違規開展賬外經營、用固有資金進行實業投資、將不同信託計劃投資於同一項目違規事項責任人,被罰款30萬元。

李永豐是新時代信託未對信託業務單獨覈算違規事項責任人,被罰款10萬元。

馬寬在新時代信託工作期間,是該公司未按規定程序辦理抵質押擔保違規事項的直接責任人,內蒙古銀保監局決定禁止其從事銀行業工作1年。

陳祥盛在新時代信託工作期間,是該公司經營層未按授權管理開展業務、違規開展賬外經營等違規事項的直接責任人,內蒙古銀保監局擬禁止其從事銀行業工作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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