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鄭州8月5日電 (楊大勇)河南省會鄭州市近日開展了爲期兩月的房地產領域專項整治,將重點整治“零首付”購房等違規行爲。

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8月4日發佈了《2022年度鄭州市房地產領域專項整治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檢查實施方案》(下稱《方案》)。《方案》表明,8月1日至9月30日,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聯合檢查組主要負責對市內金水區、中原區等五區的檢查,各區、縣(市)房地產主管部門、市場監管部門依據時間節點負責本轄區的檢查。

此次檢查對象主要檢查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租賃企業和估價機構。其中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的檢查不少於在售項目的50%,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少於備案的10%(不包括隨機抽查的未備案經紀機構),租賃企業不少於租賃企業庫的20%,估價機構不少於備案的30%。

《方案》明確,重點整治的內容爲,未按時上報項目手冊的;兩書是否規範並按規定交付業主的;未按房屋買賣合同約定如期交付的;未取得預售許可證或將不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的開發項目對外銷售的;未按要求公示各類證照、價格表、銷控表、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銀行名稱和監管賬戶等信息的;爲達賣房目的,採取不正當手段爲購房人僞造購房資料購房的。

針對開發企業,《方案》明確提出將重點整治以下違規行爲:對實行“零首付”購房,或採取“首付貸”“首付分期”等形式違規爲炒房人墊付或者變相墊付首付款的;一房多賣,損害購房人合法權益的;未按規定使用商品房預售款項,或另設其他賬戶以其他方式直接收存購房人預售款的等。

在經紀機構,《方案》明確重點整治以下違規行爲:假借“以房養老”等名義,誘騙老年人抵押、購買、出售、出租、出借自己房屋,或者採用暴力、威脅等不正當手段對老年人針對違規銷售房屋等行爲。

在房產租賃企業領域,《方案》提出重點整治未通過市房屋租賃信息服務與監管平臺(簡稱市房屋租賃平臺)提交開業報告即開展經營的等15種行爲。

在房產估價機構領域,《方案》提出重點整治房地產估價機構備案,專職房地產估價師數量和在崗及法定代表人或執行合夥人是否爲專職註冊房地產估價師等情況;機構內部質量控制、檔案管理、財務管理等制度的建立及執行,各類經營證照、規章制度、服務事項、收費標準公示等情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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