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養老保險累計繳費滿15年時,就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如果到時候沒繳夠15年怎麼辦?還能不能領養老金了?這是參保人員普遍關心的一個問題。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關負責人日前表示,根據《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15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2011年6月30日)參保、延長繳費5年後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15年。

▶▶參保人不願意延長繳納怎麼辦?

這種情況可以申請轉入戶籍所在地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延長繳費和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都不願意怎麼辦?

個人可以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終止了關係,也不用擔心之前的錢白交了,個人賬戶的錢會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參保人員養老保險繳費早就滿15年了,但由於照顧家庭、從事自由職業等原因,從單位離職後不再參加社保,將來還能領到養老金嗎?

當然可以。但需要注意的是,並不是從停止參保繳費的時候就可以領取養老金了,而是要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才能領取。比如男性參保人員老王,55歲時辭職不幹了,養老保險已經繳夠28年,那麼他要在達到60週歲法定退休年齡後才能領取養老金。

提醒

我國基本養老保險遵循“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約束制度,繳費水平越高、繳費時間越長,將來領取的養老金就越多,所以還是提醒參保人員,要按時足額繳費,不要誤以爲只要繳費滿15年就足夠了。

來源 北京晚報

記者 代麗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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