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新民晚報

新民晚報訊 (記者 郭劍烽 通訊員 王匯琪)日前,上海外高橋港區海關查驗二科關員在出口貨物中連續查獲兩票涉嫌逃避出口法定檢驗的危險化學品,共計1.04萬件。

圖說:上海外高橋港區海關查驗二科關員在出口貨物中連續查獲兩票涉嫌逃避出口法定檢驗的危險化學品。上海海關供圖(下同)

經查,涉事企業以“空氣清新劑”和“香薰清新劑”爲品名向海關申報出口時,未勾選危險化學品貨物屬性,也未申請出口屬地檢驗。在現場查驗過程中,查驗關員發現貨物可能含有揮發性有機溶劑,在查閱貨物包裝資料後初步判定貨物疑似爲危險化學品,隨後根據指令對貨物取樣送檢。經專業機構鑑定,根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這兩批貨物被確定爲危險化學品。由於涉嫌逃避法定檢驗,相關貨物目前已被移交後續處置部門進行處理。

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海關負責對進出口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進行檢驗監管。列入《危險化學品目錄》的危險化學品,屬於出口法定檢驗商品,在出口前須向屬地海關申請商品檢驗。

海關提醒:國家對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使用、經營和運輸全流程都有嚴格規定,逃避進出口危險化學品檢驗存在巨大安全隱患,海關將予以嚴厲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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