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轉債新規落地後,市場迎來首隻強贖可轉債。

8月8日晚,石英股份發佈公告稱,公司發行的可轉債將被強制贖回。

目前,石英轉債的價格爲984.9元/張,按照贖回價格100.957元/張估算,投資者如果不及時操作可能虧損接近90%。

值得一提的是,可轉債新規給投資者預留了3天的轉股時間,8月9日結束交易後,持有石英轉債的投資者仍有3天轉股時間,但投資者尤其需要注意賬戶是否開通了相關板塊交易權限,如果未開通權限,投資者只能在最後交易日賣出。

石英股份迎來最後交易日

8月8日晚,石英股份發佈公告,公司股票自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21日期間,滿足連續三十個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個交易日的收盤價格不低於石英轉債轉股價格的130%,已觸發可轉債贖回條款。

公司決定行使石英轉債的提前贖回權,對贖回登記日登記在冊的石英轉債全部贖回,具體贖回價格爲100.957元/張,贖回登記日爲2022年8月12日,最後交易日爲2022年8月9日。

這也就意味着,今日收盤後,石英轉債將停止交易,同時公司預留3天時間給投資者轉股,最後轉股日爲2022年8月12日。石英轉債對應的正股爲石英股份,屬滬市主板股票,投資者需要開通滬市主板交易權限才能進行轉股,如果投資者未開通板塊交易權限,只能選擇在2022年8月9日賣出,目前留個投資者的交易時間只有最後2小時。

公司也提醒投資者,2022年8月9日收市前,石英轉債持有人可以選擇在可轉債市場繼續交易,贖回登記日收市前石英轉債持有人可以轉股價格14.69元/股進行轉股操作,轉爲石英股份。贖回登記日收市後,未實施轉股的石英轉債將全部凍結,停止交易和轉股,按照債券面值加當期應計利息全部強制贖回。

值得注意的是,石英轉債價格曾超過1000元,目前的價格也在900元以上,投資者不及時操作將產生較大損失。按照今日午間收盤價估算,投資者如果不及時操作可能虧損接近90%。

據Wind數據顯示,截至8月8日收盤,石英轉債的未轉股餘額達1692.33萬元,相當於還有將近17萬張可轉債未轉股,未轉股比例達4.7%。

可轉債強贖潮來襲

可轉債新規下,由於贖回3個月的“冷靜期”,可轉債迎來一波強贖潮。

石英轉債轉股登記後,同和轉債、祥鑫轉債、高瀾轉債、海蘭轉債、雷迪轉債、中大轉債、美力轉債等也將陸續進入最後操作日。其中,同和轉債、祥鑫轉債、高瀾轉債、海蘭轉債4只可轉債在新股落地之前宣佈強贖,沿用舊規,贖回登記日與最後交易日都是同一天。

但如果遇到可轉債流通面值低於3000萬元時,最後交易日可提前。根據相關規定,可轉債流通面值若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時,自公司發佈相關公告三個交易日後將停止交易。

雷迪轉債、中大轉債、美力轉債在新規落地後宣佈強贖,可轉債贖回登記日前的第3個交易日起,停止交易或者轉讓,同時預留3天時間給投資者進行轉股操作。

需要注意的是,不管新規還是舊規,投資者在進行轉股操作前,都需要開通板塊交易權限。同和轉債、高瀾轉債、海蘭轉債、雷迪轉債、美力轉債對應的正股都屬創業板上市股票,投資者需要開通創業板交易權限才能進行轉股,否則只能選擇在最後交易日賣出。

對於多數普通投資者而言,可轉債觸及有條件贖回條款天數難以統計。而可轉債新規規定,轉債臨近觸發前5個交易日,發行人應及時提示公告,持有相關個券的投資者,應該及時關注相關公告。

自8月以來,已有中大力德、江豐電子、臺華新材、朗新科技、拓爾思、齊翔騰達、伯特利等公佈發佈可轉債可能滿足贖回條件的公告,其中,中大力德已宣告提前贖回。

可轉債新規引導市場理性預期

近年來,可轉債市場不斷擴容,投資者以及監管層對其關注度也越來越高。

可轉債作爲一種兼具“股性”和“債性”的混合證券品種,能更好滿足上市公司和投資者多元化投融資需求,在增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提高直接融資比重、優化投融資結構等方面發揮着愈發重要的作用。

但是,在可轉債運行過程中也出現個別可轉債異常炒作、強制贖回等對投資者產生較大影響等情況,爲此,交易所近日發佈轉債交易細則,自8月1日起執行。

在強制贖回方面,明確規定公司無論是否贖回、均需及時公告,如若不贖回,未來3個月都不得贖回,且應披露實控人、5%以上股東、董監高等未來6個月的減持計劃,此前已有不少轉債進入轉股期第一次滿足贖回條件後由於重要股東減持問題而不贖回,卻在之後短時間內又進行贖回,新規將很好地引導投資者預期。

如果公司贖回,贖回條件觸發日與贖回日的間隔期限應當不少於15個交易日且不超過30個交易日,明確贖回期限。自贖回日前的第3個交易日起,應當停止交易或者轉讓,停止交易後仍留有3個交易日轉股。

招商證券認爲,本次多條新規的出臺更多意在規範轉債市場交易與制度,使其更加成熟與健全、也表明監管層面對轉債發行融資的支持。而自律指引更多從對轉債投資者的保護出發,在信息披露層面進行規範,其中對贖回、下修轉債特殊條款觸發後的信息披露標準進行較爲詳細的規定,一方面對轉債的信披進行進一步規範,另一方面也意在對投資者預期進行合理引導,之後留給投資者做條款“博弈”的空間將會更小。

此外,由於“不贖回”的轉債增加3個月的“冷靜期”,對那些本就對贖回猶豫不決的公司來說、將會逼其做出更明確的決定,短期內或有不少公司會進行提前贖回。

華泰證券表示,新規落地後,由贖回導致的風險波動將明顯降低,且發行人判斷是否執行贖回也將更理性,高價轉債估值的合理中樞有所下降。贖回層面的風險,主要來自高價轉債從不贖回預期轉向贖回的變化。不贖回時間間隔增加至3個月後,轉債再次觸發贖回的時間分佈將更分散,對應系統性風險減小。投資者判斷贖回預期和是否應繼續持有轉債也更從容,每隻轉債一年內最多判斷四次贖回預期。

但增加限制後,發行人執行贖回的比例或將有所提升。這或將導致,高價轉債的時間價值有所降低,對應轉債估值支撐有所下降,尤其下半年至明年更多老券已進入存續第三年時間。

投資者如何應對

所謂可轉債強贖,指的是在可轉債轉股期內,所屬公司的股票連續30個交易日中至少15個交易日收盤價不低於轉股價格的130%,上市公司有權以債券面值加應計利息的價格贖回全部或部分未轉股的可轉債。 

可轉債被上市公司提前贖回,是投資者持有可轉債的退出方式之一。 對於上市公司而言,強制贖回可以促成持債人儘快轉股,免去上市公司償還利息和本金的壓力。此外,還有利於上市公司繼續融資發下一期可轉債,可以提高融資效率。

對於投資者而言,一旦觸發強制贖回條款,上市公司選擇贖回可轉債,而投資者沒有在約定的期限內及時賣出或者轉股,那麼這隻可轉債就只能被贖回。對於那些高溢價買入可轉債的投資者來說,就可能面臨較大損失。

面對可轉債強贖,目前有兩種方法可以讓投資者規避不必要的風險。

第一是,賣出。操作上跟賣出股票操作一樣,不需要太多技巧。對於高位買入的投資者來說,雖然賣出價格可能會比買入的價格低,但此時不賣等着強制贖回,虧損的幅度更大。

第二是,在炒股軟件中找到相應的“債轉股”功能模塊,進行轉股操作。但轉股的過程中,投資者需要注意的是,若可轉債的正股是科創板或創業板股票,投資者還需開立相應的權限纔可以操作轉股。此外,轉股獲得的股票第二天才能賣出。

值得一提的是,可轉債新規新增了最後交易日標識,在可轉債最後交易日的證券簡稱前增加“Z”標識,向投資者充分提示風險,投資者看到此標識時應該及時操作。如果未及時賣出,停止交易後還有3個交易日轉股時間,此時只能進行轉股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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