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報中國證券網訊(記者 韓宋輝)上海證券報記者從業內獲悉,北京銀保監局近日下發了《支持和規範管理型保險中介業務發展工作方案(徵求意見稿)》(下稱《意見稿》),將指導北京保險中介行業協會(下稱中介協會)建立行業評議機制,分批次確定若干參與管理型保險中介業務試點的保險專業中介機構,爭取用3年時間探索形成一批可複製、可推廣、高價值、高質量的管理型保險中介業務新模式。

《意見稿》還提出,逐步培育形成若干專業特色鮮明、專業優勢領先、專業價值突出,在全國乃至國際相關領域有一定知名度和影響力的保險專業中介機構。同時,監管政策制度體系將更加完善,保險中介服務供給更加豐富,示範引領作用有效發揮,加快推動保險中介從傳統的“資源型、通道型、粗放型”增長模式向“專業型、科技型、管理型”轉型升級,有力促進北京保險中介市場高質量發展。

對於申請成爲管理型保險專業中介機構的要求,《意見稿》明確,經營區域爲全國的北京地區保險專業代理公司、保險經紀公司或保險公估公司,符合條件並有能力成爲管理型保險專業中介機構的,可以按要求向中介協會申報,通過中介協會組織的行業評議並公開披露結果後,視爲管理型保險專業中介機構。保險專業中介異地法人在京省級分公司有與其直接相關的管理型保險中介業務模式,且法人機構具備條件和能力成爲管理型保險專業中介機構的,可以參照執行。

成爲管理型保險專業中介機構後,其自身經營業務範圍有所增加。《意見稿》表示,經保險公司委託後,管理型保險專業中介機構可以輔助承擔一項或多項保險公司經營管理職能,包括產品研發、銷售管理、覈保風控、查勘定損、理賠服務、風險減量管理等方面。具體委託內容由保險公司與管理型保險專業中介機構協商約定,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對外委託或授權的職能除外。上述業務視爲管理型保險中介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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