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半年,建信人壽實現淨利潤0.41億元,較上年同期大降95.74%

原標題:上半年淨利潤降超九成!這家銀行系險企業績爲何至此?

《投資時報》研究員 方悅

作爲一家成立逾二十年的保險公司,建信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建信人壽)今年上半年的業績表現有點不盡如人意。

隨着建信人壽2022年第二季度償付能力報告的披露,該公司今年上半年的業績隨之浮出水面。報告顯示,今年上半年,建信人壽保險業務收入達到389.41億元,同比增長29.62%;但淨利潤較上年同期大降95.74%,爲0.41億元。

償付能力方面,該公司償付能力充足率有所下滑。截至2022年第二季度末,建信人壽核心和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分別爲90%、138%,相比上一季度末分別下滑了15個百分點和17個百分點。

同時,上述報告還披露了該公司的綜合退保率。數據顯示,建信人壽第二季度的綜合退保率達到4.28%,較上一季度上升1.49個百分點。

值得一提的是,建信人壽在內控管理上還需進一步完善。《投資時報》研究員發現,近兩年該公司多個分支機構被監管處罰。

就上述業績、償付能力、罰單等問題,《投資時報》向建信人壽發送了溝通函,但截至發稿尚未收到回覆。

償付能力充足率下滑

公開資料顯示,建信人壽是中國建設銀行控股的人壽保險公司,總部位於上海。該公司成立於1998年,經營範圍包括人壽保險、健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等各類人身保險業務,以及上述業務的再保險業務等。

近日,建信人壽在官網發佈了2022年第二季度償付能力報告。報告顯示,2022年二季度末,建信人壽的實際資本相比上一季度有所下滑,償付能力充足率也同步下行。

具體來看,2022年二季度末,該公司的實際資本爲287.74億元,相比上一季度減少21.37億元,其中淨資產爲172.06億元,與上一季度末相比減少22.85億元。

2022年二季度末,該公司的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爲90%,相比上一季度末降低15個百分點;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爲138%,相比上一季度末降低17個百分點。報告披露,下季度預測數將進一步降低,核心和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分別降至84%和130%。

《投資時報》研究員注意到,去年建信人壽償付能力充足率就有下滑跡象。年報顯示,2021年末該公司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同比下滑13個百分點至138%,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同比下滑1個百分點至171%。

進入2022年,建信人壽的核心和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進一步走低。2022年一季度末,該公司核心和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分別爲105%、155%。此外,據銀保監會披露,2022年一季度末,保險公司平均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爲224.2%,平均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爲150%。其中,人身險公司的平均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爲219.3%,平均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爲136.6%。可見,2022年一季度末,建信人壽核心和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均不及行業平均水平。

上半年淨利潤大降近96%

2022年二季度,建信人壽的保險業務收入和淨利潤與去年同期相比雙雙出現下滑。

數據顯示,今年二季度建信人壽實現87.14億元的保險業務收入,相比一季度減少了215.13億元,與去年同期相比下滑17.14%;淨利潤爲0.81億元,相比一季度實現扭虧爲盈,但與去年同期相比仍下降52.48%。

從2022年整個上半年來看,建信人壽實現保險業務收入爲389.41億元,同比增長29.62%;而淨利潤則同比大降95.74%至0.41億元。

除此之外,該公司綜合退保率的變動也引起了《投資時報》研究員的關注。償付能力報告顯示,2022年二季度建信人壽的綜合退保率達到4.28%,較上一季度上升1.49個百分點。

從單個產品來看,龍生福瑞4號年金保險(分紅型)產品在二季度的退保率爲48%,年度累計退保率達52%。

2022年二季度建信人壽主要經營指標

數據來源:公司償付能力報告

多次收罰單

此外,近兩年建信人壽有多個分支機構收到罰單。

7月8日,青島銀保監局披露了兩張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青銀保監罰決字〔2022〕46號、47號),建信人壽青島分公司存在虛列績效獎勵費用、保險銷售行爲可回溯管理不到位、收付費控制不規範等三項違法違規行爲。據此,7月4日,青島銀保監局決定給予建信人壽青島分公司警告並處罰款24萬元;崔允見對虛列績效獎勵費用一案承擔責任,被警告並處罰款4萬元。

另外,據建信人壽5月27日在官網披露的信息顯示,建信人壽陝西分公司存在財務、業務數據不真實和客戶信息不真實的問題,被陝西銀保監局給予罰款22萬元的行政處罰,負直接責任的兩名部門主要負責人分別被處以警告並罰款1萬元。

《投資時報》研究員注意到,去年,建信人壽亦曾多次受罰。

按處罰日期來看,2021年6月18日,建信人壽江蘇分公司因涉嫌編制、提供虛假報告,被銀保監會江蘇監管局處10萬元罰款;孫志民作爲建信人壽江蘇分公司副總經理,分管團體業務部和風險合規部,作爲上述行爲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被給予警告並處1萬元罰款。

2021年8月30日,建信人壽江西分公司因內控管理不到位,未及時繕制保單並送達客戶,被銀保監會江西監管局警告並處1萬元罰款;盧豪森對上述行爲負直接主管責任,被警告並處1萬元罰款。

2021年12月28日,建信人壽鎮江中心支公司因在銷售過程中欺騙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被銀保監會鎮江監管分局罰款16萬元;相關責任人被警告,並罰款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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