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山東龍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官網發佈聲明稱:“近日,青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青島市北區泰和順海鮮苑抽檢時,標稱爲我公司生產的豬肉產品檢出五氯酚酸鈉。對此,我公司高度重視,並立即開展調查,調查結果爲:青島市北區泰和順海鮮苑冒充我公司產品參與抽檢。”

聲明稱,公司與青島市北區泰和順海鮮苑無直接業務往來。經進一步覈實,公司青島市總代理商青島欒煥新商貿有限公司,早在2022年3月21日已終止與其業務合作。終止合作後,公司未向青島市北區泰和順海鮮苑提供任何產品合格證明。

龍大美食表示,公司已對通告標示的6月10日產品進行回溯,結果顯示,產品出廠檢測結果均符合國家檢驗檢疫標準,“青島市北區泰和順海鮮苑的行爲,嚴重損害了我公司形象,擾動了正常的消費市場秩序,我公司已採取相關措施追究其法律責任,維護公司合法權益”。

根據國家規定,五氯酚酸鈉爲動物性食品禁止使用的藥物。據瞭解,五氯酚酸鈉常被用作除草劑、殺菌劑。長期食用檢出五氯酚酸鈉的食品,可能會對人體的肝、腎及中樞神經系統造成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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