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北京商報

作者:周科競

*ST文化公司長期內鬥,導致業績、股價雙殺,現如今更是曝出公司停水停電、欠薪、臨時停工等諸多利空。實際上,對於股民而言,這樣的投資風險完全可以避免,從一曝出內鬥消息開始,股民就應該堅決離場,相比黑天鵝無法避免,內鬥股的風險來得並不那麼突然。

所謂家和萬事興,如果說一家上市公司可以看成一個家庭的話,那麼家長之間內鬥勢必會引發家庭經濟的衰退,而上市公司新舊董事長之間的矛盾如果影響到公司的日常生產經營,那麼公司的業績和成長性能好纔怪。

上市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是股東大會,如果通過股東大會合法合規地產生了股東大會決議,那麼不管是新董事長還是舊董事長都應該無條件遵守,如果誰覺得這個決議不合法合規,可以向管理層反映,但拒不執行顯然存在過錯。

那麼在上市公司出現內鬥的時候,投資者應該怎麼辦呢?

在本欄看來,一旦上市公司出現內鬥的苗頭,股民就應該第一時間選擇離場。其實內鬥和一般的突發利空有較大區別,是一個長期發展的利空,並不會突然爆雷,因此投資者是完全有機會在第一時間安全離場的。

而股民離場的理由很簡單,不和諧的上市公司存在巨大的投資風險。無論是股東內鬥,還是上市公司管理層內鬥,抑或是股東與上市公司管理層內鬥,最直接的影響就是上市公司的經營業績。回溯過往,沒有任何一家有內鬥的上市公司經營業績穩健向好,這是因爲內鬥雙方根本沒有把精力放在上市公司經營上,即便有一方有心,可能也被內鬥搞得無力。

另外,內鬥之間很可能還牽涉到二級市場的股價操縱。有些股東內鬥,爲了要更多的話語權,就會獲取更多的股票,而獲得股票的途徑就包括打壓二級市場低價獲取,這時投資者將很喫虧。

當然,從管理層的角度看,還是應該對上市公司內鬥加以干預,畢竟誰對誰錯總會有個分別,如果股東之間在董事會上合理吵架,這個事情管理層不用管;但如果使用不太合適的手段,例如拒不交出公章、動手打人等方式,管理層就有介入的必要,甚至公安局也應該介入調查,根據股東大會的決議讓有道理的一方依法恢復上市公司的生產經營,畢竟只有公司蛋糕做大了,對於各個股東纔是最好的事情。

現在*ST文化已經鬧到停工、欠薪的程度,投資者該走還是要走,長此以往,不排除公司會最終退市,而管理層也應該想辦法儘快恢復上市公司的生產經營,投資者不管是持股還是割肉,損失都應該讓有責任的一方賠償,畢竟不合法的行爲給他人造成了經濟損失,怎麼說都將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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