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華夏時報(www.chinatimes.net.cn)記者 柳川 陳鋒 北京報道

日前,招商證券(600999.SH)公告稱,因公司2014年在開展上海飛樂股份有限公司(現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安科”)獨立財務顧問業務工作期間未勤勉盡責,涉嫌違法違規,公司於8月12日收到中國證監會《立案告知書》。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相關發行規則,在投行類業務被證監會調查期間,相應券商的在審IPO項目或將中止審覈。Wind數據顯示,目前招商證券IPO項目32家,募資金額278.9億元(不計算東莞銀行)。其中,深圳主板10家,科創板5家,創業板14家,北交所3家。

招商證券工作人員僅對《華夏時報》記者表示:“公司正在配合證監會的調查,目前公司的經營情況正常。”

一位投行人士對《華夏時報》記者表示:“如果他們被立案調查的事情,不構成重大違法違規,在審項目可以不中止,如果構成重大違法違規,需要中止。”她進一步表示:“中止的話,需要券商內部出具複覈報告,複覈報告提交後,恢復審覈。”

另一業內人士則對《華夏時報》記者表示:“由於存在中止再審IPO項目的情況,目前證監會採取了快離快審的操作模式。像上次海通證券被調查,從立案到審結,基本上用了兩週的時間。他們投行內部又控制了下節奏,影響並不是很大。”

承擔25%的連帶責任

2014年2月14日,中安科董事會審議通過重大資產出售、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及關聯交易議案,決定向深圳市中恆匯志投資有限公司(中安消技術有限公司控股股東)發行股份,購買其持有的中安消技術有限公司(下稱“中安消技術”)100%股權並募集配套資金。本次交易構成重大資產重組。

2014年12月27日,中安科公告其重大資產重組獲得證監會覈准,以及其向中恆匯志分別發行3.96億股股份購買其持有的中安消技術100%股權,發行1.21億股股份募集配套資金10億元。2015年1月23日,中安科新增股份完成登記,資產重組完成。

招商證券爲中安科此次重大資產重組的獨立財務顧問,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爲中安消技術的審計機構,銀信資產評估爲此次重大資產重組的評估機構。

2016年12月22日,中安科收到證監會調查通知書,因公司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有關規定,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進行立案調查。

2019年5月27日,證監會做出3份《行政處罰決定書》、1份《市場禁入決定書》。

其中,證監會認定中安科/中安消技術及相關當事人的違法事實如下:

(一)中安消技術將“班班通”項目計入2014年度《盈利預測報告》,在該項目發生重大變化難以繼續履行的情況下,未及時重新編制並提供《盈利預測報告》,導致評估報告關於“中安消技術評估值爲28.59億元,評估增值約爲26.91億元,增值率1,597.19%”的評估結論嚴重失實,但中安科據此虛增評估值發行股份,嚴重損害了上市公司及其股東合法權益。

(二)中安消技術“智慧石柺”項目不符合收入確認條件,虛增2013年度營業收入5,000萬元,2013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三)中安消技術對以BT方式(建設-移交,是BOT模式的變換形式)承接的工程項目收入未按公允價值計量,虛增2013年度營業收入515萬元,2013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證監會的3份處罰決定書及市場禁入決定書主要處罰內容如下:責令中安科、中安消技術和深圳市中恆匯志投資有限公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40萬元、60萬元、60萬元的罰款;對實際控制人塗國身給予警告,並處以30萬元罰款,採取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對其他8名責任人處以10萬元-30萬元不等的罰款,合計罰款130萬元。

2021年5月,上海高院二審判決中安消技術對中安科的付款義務承擔連帶責任,招商證券對中安科的付款義務在25%的範圍內承擔連帶責任,瑞華會計師事務所對中安科的付款義務在15%的範圍內承擔連帶責任。

招商證券2021年年報顯示,截至2022年3月25日,除示範案件2名投資者外,招商證券共收到上海金融法院轉來的4071名投資者的起訴材料及應訴通知。其中,上海金融法院已就3630名投資者所涉案件作出一審判決,判決判令招商證券就中安科需向投資者支付的損失45962.93萬元在25%的範圍內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在審IPO項目或受拖累

《華夏時報》記者注意到,根據現有發行規則,券商因投行業務被立案調查,或將導致自身在審IPO項目中止審覈。

《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上市審覈規則(2020年修訂)》64條規定,發行人的保薦人或者簽字保薦代表人、證券服務機構或者相關簽字人員因首次公開發行並上市、上市公司發行證券、併購重組業務涉嫌違法違規,或者其他業務涉嫌違法違規且對市場有重大影響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或者被司法機關偵查,尚未結案的,發行人、保薦人和證券服務機構應當及時告知本所,本所將中止發行上市審覈。

《創業板股票發行上市審覈規則》第六十四條規定亦顯示,發行人的保薦人或者簽字保薦代表人、證券服務機構或者相關簽字人員因首次公開發行並上市、上市公司發行證券、併購重組業務涉嫌違法違規,或者其他業務涉嫌違法違規且對市場有重大影響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或者被司法機關偵查,尚未結案的,深交所將中止其發行上市審覈。

Wind數據顯示,目前招商證券IPO項目32家,募資金額278.9億元(不計算東莞銀行)。其中,深圳主板10家,科創板5家,創業板14家,北交所3家。

在14個創業板IPO項目中,深圳市朗坤環境集團已於2022年8月10日獲得上市委審覈通過;長城信息、廣東省建築科學研究院集團、揚州萬方科技、深圳易科聲光科技、深圳安科高技術、上海晶宇環境工程等6家均處於“已問詢”狀態;深圳壹連科技因股改時的資產評估機構中水致遠資產評估有限公司被證監會立案調查而被中止審覈。

在科創板IPO保薦方面,目前已問詢的項目有5家:浙江艾羅網絡能源技術、合肥埃科光電科技、成都銳成芯微科技、武漢達夢數據庫、珠海博雅科技。

招商證券的在審IPO項目會否因此中止呢?招商證券工作人員對此並未給出正面回應。

一位投行人士對《華夏時報》記者表示:“如果他們被立案調查的事情,不構成重大違法違規,在審項目可以不中止,如果構成重大違法違規,需要中止。”她進一步表示:“中止的話,需要券商內部出具複覈報告,複覈報告提交後,恢復審覈。”

責任編輯:吳劍 SF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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