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職工醫保個人賬戶提現政策將發生重大變化!

北京市醫保局近日印發的《關於調整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有關政策的通知》(京醫保發〔2022〕28號)(下稱《通知》)明確,2023年起,職工門診待遇將不設封頂線,門(急)診2萬元以上按60%支付。2022年9月1日起,個人賬戶資金實行記賬管理,參保人員不可自由支取,實現定向使用。

對此,北京銀行發佈《致北京市個人醫保存摺客戶的一封信》,提醒客戶9月1日前已入賬到醫保存摺內的資金仍可隨時正常支取;9月1日後醫保個人賬戶資金不再劃入醫保存摺,醫保存摺還可作爲參保綁定的委託代發銀行賬戶,用於手工報銷、二次報銷等資金入賬,仍需妥善保管。

明年起職工門診待遇不設封頂線,門(急)診2萬元以上按60%支付

目前,北京市職工醫保參保人員一個年度內發生的符合本市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規定的門(急)診費用,最高支付限額爲2萬元,超出2萬元部分由個人負擔。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再設置職工醫保門診最高支付限額,2萬元以下報銷比例不變;2萬元以上在職職工報銷60%,退休人員報銷80%(含退休人員統一補充醫療保險),上不封頂。預計每年將惠及參保人員17萬人,爲參保人員減負約10億元。

9月1日起個人賬戶定向使用 9月1日前個人賬戶資金今後仍可自由支取

按照國家關於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管理的要求,個人賬戶資金應專款專用。2022年9月1日起,個人賬戶資金實行記賬管理,參保人員不可自由支取,實現定向使用,主要用於支付參保職工本人在定點醫療機構或定點零售藥店發生的醫藥費用。9月1日前已劃入醫保專用存摺中的個人賬戶資金,參保人員今後仍可隨時取現使用。

提高大病保障水平,2022年度職工大病起付線降至30404元

爲進一步減輕職工大病患者的醫療費用負擔,自2022年度起,職工大病保障起付標準由39525元降至30404元。參保人員在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後,一個年度內門診和住院累計的個人自付醫療費用,超過起付標準以上的部分,由城鎮職工大病醫療保障“二次報銷”。起付標準以上5萬元以內部分(即30404元至80404元)報銷60%,5萬元(即80404元)以上部分報銷70%,上不封頂。預計每年將惠及參保人員3.5萬人,爲參保人員減負1.2億元。

改進個人賬戶計入辦法 單位繳納部分全部計入統籌基金

自2022年9月1日起,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計入統籌基金,在職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計入個人賬戶,繳費比例不變;退休人員個人賬戶由統籌基金按定額劃入,仍執行現行標準,70歲(不含)以下按照100元/月劃入,70歲以上按照110元/月劃入。

12月1日起個人賬戶可家庭共濟

自2022年12月1日起,允許參加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的配偶、父母、子女共濟使用家庭成員個人賬戶資金,支付本人和共濟對象發生的符合個人賬戶使用範圍規定的相關費用,並可使用個人賬戶爲本人和共濟對象參加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長期護理保險繳費、購買本市補充醫療保險(現階段特指北京普惠健康保)。

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爲什麼要定向使用?北京醫保局答疑——

1、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爲什麼要定向使用?

答:按照國家關於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管理的規定,個人賬戶資金應專款專用。通過個人賬戶資金的逐步積累,形成醫療儲備金,解決個人和家庭成員的醫療費用負擔,增強抗風險能力。通過家庭成員共濟使用個人賬戶,減輕家庭現金支付負擔,構建“我爲家人、家人爲我”的新的保障機制。

2、家庭成員共濟使用個人賬戶的順序是什麼?

答:參保人員的配偶、父母、子女在定點醫轉機構或定點零售藥店使用參保人員個人賬戶時,應先使用完本人個人賬戶資金,再按備案順序使用他人個人賬戶資金。

3、參保人員如何查詢個人賬戶資金情況?

答:2022年9月起,每月1日至5日,醫保經辦機構根據醫保費徵收情況,完成在職職工、退休人員個人賬戶資金的劃入工作。此後,參保人員可在北京醫保公共服務平臺“我要查”菜單、北京市醫療保障局官網或各區經辦機構窗口查詢個人賬戶資金劃入、結息、使用等情況。

如果在每月5日前未能查到個人賬戶資金劃入情況,請參保人員耐心等待,5日以後再進行查詢。

對於2022年9月1日前已分配的個人賬戶資金,參保人員仍可自由支取,並繼續通過北京銀行或委託代發銀行查詢。

4、如何使用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資金購買本市補充醫療保險?

答:2022年9月1日起,參保人員可使用個人賬戶資金爲本人購買本市補充醫療保險(現階段特指購買北京普惠健康保);自2022年12月1日起,參保人員可爲備案的配偶、父母、子女購買本市補充醫療保險(現階段特指購買北京普惠健康保)。購買時,應確保個人賬戶能足額支付。

5、在定點零售藥店發生的哪些費用可以用個人賬戶支付?

答:一是購買醫保目錄內藥品所發生的個人自付的費用;二是購買醫保目錄外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耗材所發生的由個人負擔的費用。

6、參保人如何辦理個人賬戶家庭成員共濟使用備案?

答:2022年10月15日起,參保人員可通過北京醫保公共服務平臺(以下簡稱“醫保公服平臺”,網址爲:https://fw.ybj.beijing.gov.cn/halIEnter)北京市醫療保障局官網或各區經辦機構窗口辦理共濟使用備案。備案成功後,自2022年12月1日起,可共濟使用個人賬戶資金。

7、個人賬戶家庭成員共濟使用哪些途徑可以修改?

答:共濟對象可通過醫保公服平臺、北京市醫療保障局官網或各區經辦機構窗口對共濟賬戶順序進行修改。

8、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資金每月幾號劃入?

答:自2022年9月1日起,每月5日前,醫保經辦機構根據醫保費徵收情況,完成在職職工、退休人員個人賬戶的劃入工作。

9、異地安置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是否定向使用?

答:自2022年9月1日起,異地安置人員個人賬戶與本市參保人員個人賬戶管理模式、計息方式相同。個人賬戶定向使用前未分配或郵寄到代發銀行賬戶資金,仍按照原模式管理。

10、哪些情況下使用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資金需要輸入支付密碼?

答:除門急診掛號、使用醫保電子憑證、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外,在定點醫藥機構(醫院和藥店)使用個人賬戶結算醫藥費時,需輸入個人賬戶支付密碼。2022年9月1日前,北京銀行會通過手機短信形式告知參保人員個人賬戶初始密碼,初始密碼無需激活即可使用,個人賬戶還可以設置限額免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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