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單車的停放秩序管理一直是城市管理者關注的焦點,但共享單車企業花費鉅額成本去贖車,也確實增加了運營成本。

文|張劍  編輯|朱弢

來源:財經E法

越來越多用戶發現,共享單車騎行費在上漲。

今年1月,哈囉單車漲價,漲價後,哈囉單車的7天、30天、90天不限次卡無折扣價分別爲15元、35元、90元。

8月5日,美團單車宣佈,將從8月10日23時起漲價,上漲後,美團單車這三檔出行卡的價格與哈囉一致。

對於價格上漲,平臺給出的理由是,硬件與運維成本增加,導致終端價格上漲,但並未具體披露增加了哪些成本。

8月18日,上海市人大常委會、楊浦區人大常委會聯動開展非機動車安全執法檢查時披露,有共享單車企業僅爲了“贖回”被第三方公司扣留的車輛,每年就需花費超過1億元。一年前,曾有媒體在報道中提及過這一情況,但並未獲得各方證實。

共享單車的停放秩序管理一直是城市管理者關注的焦點,但共享單車企業需要花費如此巨大的成本去“贖車”,也確實增加了運營成本。

近期,全國多地正在強化共享單車的定點取還,並強化使用技術手段,治理亂停亂放。有專家對財經E法表示,共享單車行駛、停放等管理問題,應聚焦在管理職權更明晰、路權分配更科學等方面,需要政企共同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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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企業每年需花上億元“贖車”

據《文匯報》報道,爲了解《上海市非機動車安全管理條例》的實施情況, 8月18日,上海市、楊浦區兩級人大常委會聯動開展非機動車安全執法檢查,檢查組在楊浦區實地檢查慢行交通設施建設和管理工作情況,互聯網共享單車停放管理工作情況。

調研提及,精細化執法也要爲企業發展留有空間。就互聯網租賃自行車違規停放問題,過度投放的共享單車擠佔人行道影響市容,加大清理整頓力度無可厚非,相關企業也應壓實責任。但現實中,也存在“過度清理”現象。有企業在上海市投放的自行車約49.5萬輛,其中超過15萬輛備案車長期被扣在第三方扣車場地,導致大量閒置,每天約有2.2萬輛單車因各種原因,被第三方公司扣車,需要付費取回,企業每年因此付出的取車成本超過1億元。

對此,有人大代表提出,破局關鍵還在於如何讓企業自覺運維。

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市人大監察司法委委員孫曄建議,可探索打分制動態調整單車數量,對企業壓實責任的情況進行打分,綜合評分高的企業,提高其市場投放量作爲鼓勵。也有人大代表表示,執法不是目的,關鍵是讓公衆和企業心服口服,自發形成自律意識,承擔起主體責任,“這就要求執法力度和溫度並存,用精細化管理來破局頑疾”。

共享單車被扣,企業支付鉅額贖車費,已不是第一次出現在公衆視野。有共享單車企業提出,數量巨大的遭扣押車輛背後,是共享單車行業日益增加的運營成本。2022年1月,哈囉出行在漲價公告中曾表示,漲價系因硬件和運維成本增加。

曾經屢屢見諸報端的共享單車“墳場”,五顏六色的共享單車堆積如山。這些“墳場”正是因共享單車亂停放後被扣留而形成。曾有媒體報道稱,共享單車被第三方公司扣留後暫存至專用場地,等待企業來“贖車”,已經形成固定產業鏈。對於企業來說,“贖回”一輛單車的價格從10元到上百元不等,一些地方贖回一輛電單車的單價高達數百元。每家企業每年要支付上億元“贖車費”。

上海此次執法檢查所披露的信息證實了的確存在鉅額“贖車”成本。 

共享單車停放涉及城市地面空間使用,管理權限在城市管理部門。有學者告訴財經E法,共享單車企業在早期可以免費取回車輛,然後再規範投放。但由於管理任務重,城管部門的管理重心轉到車輛總量控制和停車管理秩序檢查,對於違反停車管理秩序的車輛,委託第三方公司進行回收。這些第三方公司大多需要自負盈虧,收繳、運輸和存放違停車輛確實也產生成本,於是逐漸形成收取“贖車費”獲利的商業模式。

關於國內現有的第三方扣車公司數量,有消息稱總量有上千家。其中上海有存放場地200多個,北京則有90多個。北京市昌平區的霍營地鐵站、南邵等地曾有兩處停放場地,8月21日,財經E法實地探訪發現,這兩處場地已看不到被扣留的共享單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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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單車治理需要政企共同參與

財經E法注意到,近期,全國多地開始強化推動共享單車定點停放,以解決共享單車亂停亂放問題。

據《北京日報》報道,在回龍觀、天通苑地區,從8月中旬開始,已經啓用共享單車“入欄結算停放區”。具體做法是在停車區安裝藍牙道釘,同時在路燈杆安裝一套由太陽能供電的藍牙嗅探設備,與藍牙道釘配合工作,構成了共享單車停車虛擬圍欄。

藍牙嗅探設備可以向周邊直徑100-140米範圍內的共享單車發出藍牙信號,接收到信號後,共享單車就無法完成落鎖和結算,相當於劃出了一片“禁停區”。而藍牙道釘就相當於一把鑰匙,發出的信號只覆蓋入欄結算停放區,共享單車停放在圍欄內,接收到藍牙道釘發出的信號,就能夠成功落鎖結算。

同時,分佈在停放區周圍的藍牙嗅探設備還能夠收集共享單車信息,管住共享單車超量投放等情況發生。

福建省福州市從8月開始,不文明使用共享單車的用戶將被全行業實施聯合限制騎行7天。福州市城管委指導包括哈囉出行在內的3家共享單車企業探索精細化車輛停放管理,按照“企業自發、行業自律、共建共享”原則,聯合對不文明騎行者實施積分制管理(線外停放扣3分,禁停路段停放扣5分,過江大橋、地下通道、隧道、機動車道等危險路段亂停放一次性扣10分),扣滿10分將被限制騎行至少7天以上。

此外,福州市正通過“總量控制、配額管理”、第三方無差別規整、設置電子圍欄等多重手段加強共享單車管理。

其實在2017年8月,交通運輸部等10部門就聯合出臺《關於鼓勵和規範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下稱《意見》),意在加強對共享單車的管理。

東南大學交通法治與發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顧大松對財經E法表示,雖然《意見》明確,共享單車的停放管理由公安部門和城市管理部門共同指導,交通違法行爲則由公安部門查處,但非機動車其實沒有納入交通部門的實際管理範疇。

顧大松建議,隨着交通新業態出現,城市交通體系的合理協調對以人爲本的城市交通建設極有幫助,應從監管主體上明確交通部門的職責。此外,共享單車的路權問題應被高度重視。他強調,路權不僅指通道,也包括非機動車道的硬隔離、連續及路面的整潔、停放區的優先配置或資源傾斜等。

2018年,深圳市政協委員王雪曾提出,共享單車之所以出現亂騎行、亂停放問題,根本原因在於人們無路可騎、無地可停。政府的城市和交通規劃,應該在公共資源分配上,爲綠色出行做好充分的準備。對此,顧大松也提出,非機動車道的提前佈局和優先地位在未來道路規劃中很重要。對於不合適發展共享單車的地方,可以不發展。如在一些幾乎沒有非機動車道的三四線城市,發展共享單車短期內很可能面臨一系列問題。

8月22日,《人民日報》刊文指出,共享單車治理需要政企共同參與,提升共享單車服務市民的水平。業內人士建議,相關部門應根據城市空間承載能力、停放設施資源、公衆出行需求等制定投放計劃,引導企業合理有序投放車輛;具備條件的大中城市可制定適合本地特點的自行車停放區設置技術指導標準,規範共享單車停車點位設置。此外,平臺企業應充分利用新技術,進一步落實主體責任,加強運營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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