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特汽車公司被判向遇難者家屬賠償 17 億美元(約合人民幣 116 億元)。

據央視財經報道,近日,美國佐治亞州一個陪審團對 2014 年一起致命車禍引發的訴訟作出判決,要求福特汽車公司向遇難者家屬賠償 17 億美元(約合人民幣 116 億元)。福特對這一判決表示不服,已計劃提起上訴。據悉,這起車禍發生在 2014 年 4 月,當時佐治亞州一對老夫婦駕駛 2002 年款福特 F-250 皮卡發生翻車事故,導致兩人雙雙遇難。他們的家人對福特提起了訴訟,理由是皮卡車頂存在嚴重缺陷。本案提交的證據顯示,福特 F-250 皮卡的車頂過於脆弱,在發生翻車時無法保護乘客,但福特直到 2016 年都在使用此款有缺陷的車頂設計。原告律師已提交近 80 起福特類似翻車事故的證據。這些事故都涉及卡車車頂被壓碎,導致司機受傷或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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