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時報(www.chinatimes.net.cn)記者 付樂 冉學東 北京報道

河南省人民政府8月30日發佈《高質量推進信用河南建設促進形成新發展格局實施方案》(下稱《實施方案》),其中指出,建立村鎮銀行、農村信用社等重點高風險機構名單制管理機制。

據銀保監會數據,截至2021年末,全國村鎮銀行數量爲1651家。企業預警通統計,河南共有86家村鎮銀行。

9月5日,光大銀行金融市場部宏觀研究員周茂華對《華夏時報》記者表示,通過實施名單制管理,有助於明確高風險機構。通過對名單上高風險機構制定有針對性、詳細的化解方案措施,可以精準排雷。

“名單制”管理

此次發佈的《實施方案》圍繞政務、金融、科技創新、生產流通、就業收入分配、投資消費、民生、資源環境、“一帶一路”等重點領域開展信用提升行動。

在建設金融信用生態方面,《實施方案》明確,營造良好區域金融信用環境。加強金融監管、行業運行和風險預警等信息共享,針對重要地方法人金融機構、上市公司、金融科技企業等,健全重大風險信息通報、會商研判機制,確保風險早識別、早預警、早處置。

其中,《實施方案》指出建立村鎮銀行、農村信用社等重點高風險機構名單制管理機制,嚴厲打擊逃廢金融債務、非法集資。開展“徵信修復”問題專項治理,整治假借“徵信修復”“徵信洗白”等名義招搖撞騙行爲。

“對高風險金融機構名單制管理,就是對銀行分門別類進行差異化管理,對高風險機構和區域重點關注。”某城商行內部人士表示。

村鎮銀行是我國數量最多的一類銀行,如何強化信用體系建設,防範化解風險一直備受重視。

周茂華表示,通過對少數高風險機構建立“名單制”,有助於提升風險防控精準性、一行一策,特殊問題特殊對待。同時,名單制也讓市場明確了風險點,有關部門採取針對性政策積極應對,有助於穩定市場預期。

就如何進一步強化金融信用體系,監管部門曾提到對高風險機構實行名單制管理,在摸清風險底數的情況下,制定詳細的“分步走”化解方案和計劃,使機構走上良性發展道路。此前,銀保監會發文指出,保險機構應當建立關聯方信息覈驗制度,對資金運用業務合作機構實施名單制管理。更早之前,對商業保理企業也實施名單制管理。

所謂“名單制”,是指地方及監管部門建立的高風險機構名單,主要目的是重點關注和進行風險處置。

中國銀保監會首席風險官肖遠企表示,針對中小金融機構的問題,監管部門採取名單制管理,要求各個部門、各個地區對轄內的中小金融機構進行排查,進行壓力測試,制定分門別類的、一企一策、一行一策的整治措施。

下一步要強化名單制管理,監管部門和各銀保監局要把管轄的各個機構的風險底數摸清楚。具體化解風險的政策措施和路徑,既要遵循統一的監管規則,也允許根據每家機構風險的特點、形成的原因,量身定做,制定有用有效的化解措施。

挑戰不減

信用,在金融風險識別、監測、管理、處置等環節發揮基礎性作用。加強信息共享,深化信用體系建設有助於防範化解重大金融風險。

在我國,高風險金融機構主要集中在農信機構、村鎮銀行等中小銀行。銀保監會去年1月發佈的《關於進一步推動村鎮銀行化解風險改革重組有關事項的通知》稱,近年來,受多種因素影響,少數村鎮銀行逐漸劣變爲高風險機構,嚴重影響和制約其可持續發展和金融服務能力。

據銀保監會數據,截至2021年末,全國村鎮銀行數量爲1651家。企業預警通統計,河南共有86家村鎮銀行。農信社方面,中共河南省委新聞發佈會說明,河南136家農信社已完成改制106家。

中國原創經濟學論壇理事長高連奎9月5日對《華夏時報》記者表示,從宏觀經濟的角度來看,村鎮銀行、農村信用社面臨的問題都源於貨幣政策。在目前利率下行的情況下,利差越來越小,這也意味着抗風險能力比較差的銀行會率先倒閉。

“近年來,雖然高風險機構數量和佔比明顯下降,但是剩下來的基本上是‘硬骨頭’,後續處置化險的難度更大,挑戰也會更多。”中關村互聯網金融研究院首席研究員董希淼對《華夏時報》記者表示,我國金融市場處於發展之中,金融消費者風險承受能力較弱,高風險機構處置牽一髮而動全身。

他建議,對規模較小、經營困難的城商行、農信機構和村鎮銀行等,通過兼併重組組建省級城商行和市級農商行,推進體制機制改革和增強風險抵禦能力,是現實選擇。

來源:華夏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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