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5家企業違反月餅包裝和價格新規,成市場監管總局公佈的首批案例

新京報訊(首席記者郭鐵)國家市場監管總局9月5日晚發佈集中整治商品過度包裝、“天價”月餅行動第一批典型案例,月餅混合銷售、包裝成本或包裝空隙率超標是主要問題,涉及江蘇北華聯超市南京中山路分公司、重慶冠生園食品二廠成都聯合分廠、四川仁壽江陵食品有限公司、青島市“市南區西村叔叔的甜品店”、黃山栢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栢景國際大酒店這5家企業。

經查,江蘇北華聯超市有限公司南京中山路分公司499元的“美誠安娜金樽月餅(1.68KG/盒)”和468元的“臻味道繽紛錦仁中秋月餅禮盒(1.555KG/盒)”,與糕點、餅乾、堅果類商品混合銷售,不符合四部門《關於遏制“天價”月餅、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的公告》“不得以任何形式搭售其他商品;也不得以禮盒等形式將月餅同其它產品混合銷售”的要求。另外,該公司銷售價格499元的“錦華815盛享裝月餅禮盒(1.64KG/盒)”不符合《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國家標準“月餅不應與其他產品混裝”規定。

重慶冠生園食品二廠成都聯合分廠生產銷售“瑪麗斯汀” “至尊御禮”的盒裝月餅。其中,“瑪麗斯汀”月餅的包裝採購成本50元/盒,出廠銷售價160元/盒,共計生產603盒;“至尊御禮”月餅包裝採購成本42元/盒,出廠銷售價100元/盒,共計生產1822盒。兩款盒裝月餅貨值共計278680元。“瑪麗斯汀”月餅的包裝成本佔銷售價31%,“至尊御禮”月餅包裝成本佔銷售價42%,不符合《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國家標準“銷售價格在100元以上的月餅……所有包裝成本不超過產品銷售價格的15%”的規定要求。

四川仁壽江陵食品有限公司租用場地銷售“初月”盒裝月餅,標稱生產商爲成都市新都區冠生園食品有限責任公司,淨含量815g,銷售價60元/盒,共30盒,貨值金額1800元。經現場抽樣並委託眉山市計量所檢測,該規格月餅包裝空隙率達79%,不符合《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國家標準關於月餅包裝空隙率的規定要求。

青島市“市南區西村叔叔的甜品店”8月22日銷售當日製售的連鎖配售月餅,單粒月餅售價20元左右,銷售模式爲消費者按照3種不同包裝規格選擇相應數量的月餅,商家裝盒銷售。用於包裝上述月餅的3款包裝盒內均裝有1個電子產品發光球,該月餅禮盒包裝不符合《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國家標準“月餅不應與其他產品混裝”要求。

黃山栢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栢景國際大酒店銷售“錦運月禮”的盒裝月餅套餐,包括8粒月餅的盒裝月餅和獨立包裝的“西班牙特級初榨橄欖油”1瓶,售價268元/盒。同時銷售“鴻運月禮”的套餐禮盒,包括8粒月餅和“定製小罐茶”“便攜茶具一套”“定製耳掛式濾泡咖啡”混裝銷售,售價388元/盒。上述行爲不符合《公告》“經營者銷售盒裝月餅,不得以任何形式搭售其他商品;也不得以禮盒等形式將月餅同其它產品混合銷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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