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兩年,一個名叫“因特網2.0”(Internet 2.0)的澳大利亞“網絡安全公司”,開始出現在澳大利亞以及美國對中國發動的輿論抹黑攻勢的前沿。

該“公司”雖然成立於2019年,在過去3年裏卻已經多次與澳美兩國的情報安全部門以及媒體中的反華勢力合作,不僅屢屢在涉及新冠病毒的來源問題上造謠污衊中國,幾個月前還發布了一份造謠中國字節跳動公司在海外的流行社交軟件TikTok的報告,稱TikTok在爲中國政府蒐集外國人的數據信息。

儘管這些謠言漏洞百出,這家服務於美國和澳大利亞官方的“網絡安全公司”,最近成功卻獲得了大約5000萬澳元的估值和超500萬澳元的融資。

一個澳大利亞“80後”成立的“反華白手套”

先簡單給大家介紹一下這個“因特網2.0”的大致情況吧。該“公司”由曾經在澳大利亞的網絡情報安全部門工作、並與美國的國務院有合作關係的澳大利亞“80後”男子羅伯特·波特(Robert Potter),以及澳大利亞軍方的前情報人員大衛·羅賓遜(David Robinson)在2019年成立。

其中,波特是平時代表“因特網2.0”在外界拋頭露面的主要面孔。他同時還與澳大利亞前總理斯科特·莫里森所在的澳大利亞自由黨關係密切,尤其是該黨中某些親近美國並敵視中國的政客——比如不斷宣稱中國是澳大利亞“最大威脅”,支持“臺獨”、還曾在北京2022年冬奧會前夕煽動抵制冬奧會的反華政客詹姆斯·帕特森(James Paterson)。

值得一提的是,這個帕特森同時還是澳大利亞的影子網絡安全部長,而波特恰好是他的“顧問”。

總之,這些履歷和政治關係也令波特和他的“因特網2.0”在過去短短几年裏迅速成爲了澳大利亞以及美國的反華勢力對華發動抹黑攻勢的一個重要的“幫手”。其中,僅耿直哥知道的案例就有四個——儘管這四個案例都相當可笑乃至愚蠢。

首先,在2021年5月前後,波特曾配合澳大利亞反華的默多克新聞集團在新冠病毒的來源上造謠污衊中國。當時,默多克旗下的《澳大利亞人報》爲了將新冠病毒說成是中國的“生物武器”,居然將中國網絡上流傳的一本懷疑2003年的非典病毒是“美國的生化武器”的書籍《非典非自然起源和人制人新種病毒基因武器》,硬說成是中國軍方“泄露的文件”,然後宣稱這份所謂的“機密文件”證明了中國在進行將冠狀病毒“武器化”的研究。而波特當時則動用“因特網2.0”的“專業力量”,爲《澳大利亞人報》“驗證”了這份“泄露”文件的“真實性”。

但尷尬的是,不少真正有腦子的學者,比如澳大利亞迪肯大學的國際關係副教授潘成鑫,就很快就發現波特爲《澳大利亞人報》“驗證”的“軍方泄露文件”,不僅在中國網絡上可以隨處找到,而且還可以在中國的網上書店買到。

這位華裔學者還不忘調侃一番波特,稱搞清楚這件事並不需要所謂的網絡安全專業技能或是與美國國務院合作過的工作背景。

其次,還是在2021年,波特和他的“因特網2.0”又在10月左右炮製了一份更爲荒誕的“報告”,稱他們通過分析2007年到2019年間武漢各科研機構的上千份科研儀器採購數據,發現在2019年武漢各單位採購的PCR設備費用“遠多於”2018年,且以2019年9月和10月最爲突出。這份報告由此宣稱,新冠疫情可能早在2019年秋季就已經出現在武漢。

不過,當時耿直哥通過細緻的分析和比對這份報告中給出的採購信息,包括自掏腰包去採購信息網站上的數據,很快就發現了“因特網2.0”這份報告的三個重大漏洞和事實錯誤,比如:① 刻意隱瞞了PCR儀器廣泛和普遍的用途,通過信息污染讓人們以爲PCR儀器只是用來“測新冠”的;② 將武漢一些科研機構打包採購包括PCR儀器在內的一大批實驗儀器的金額,都算作了採購PCR儀器的金額,給數據“嚴重注水”③ 一些數據的使用極爲混亂,比如將一些科研機構的招標數據在不同月份反覆使用,導致數據進一步被注水。

結果,就連當時報道“因特網2.0”這份報告的美國彭博社,都不得不在報道中指出這份報告的問題,比如PCR儀器的用途其實很廣泛、也很常見,僅憑採購量的增加得不出什麼結論。

這第三個事呢,是今年年初澳大利亞大選前夕,澳大利亞時任總理斯科特·莫里森通過政府炒作他的微信賬號被騰訊“封殺”的事情。

此事的實情其實非常搞笑,純屬莫里森的團隊自擺烏龍。他們居然通過中介找了一箇中國老百姓給這位澳大利亞總理的微信號當註冊人,結果後來這位中國人因爲和中介鬧翻了,便通過微信提供的賬號“遷移”功能把賬號轉手了,這才導致莫里森無法登陸。我們當時也對此事進行過報道,大家有興趣的可戳:總理先生,您想撒謊騙選票可以,但請別扯上中國!

可莫里森和支持他的一衆澳大利亞媒體卻死活不願意承認這件丟人的事情,仍想指責中國,甚至還想把自己的競選對手,澳大利亞現任總理阿爾巴內塞也給扯進去,說中國是在幫他封殺莫里森。而波特當時也參與到了這項爲莫里森“洗地”和污衊中國的輿論行動中,一邊不懂裝懂地說什麼賬號“買賣”是“違規”的,一邊則沒理攪三分地宣稱騰訊公司明知莫里森失去賬號卻不幫他找回的做法,就是在故意封殺這位澳大利亞總理。

至於這第四個案例,則是對TikTok的抹黑。今年7月左右,波特和他的“因特網2.0”又發佈了一份報告,稱他們通過分析數據發現中國字節跳動公司在海外的流行社交平臺TikTok的代碼和IP信息,發現TikTok會“過度”收集用戶數據,還會將這些數據“發給位於中國大陸的服務器”。

然而,TikTok方面當時就直接在網上回擊了這些指控,而且是直接回應在了波特自己的社交賬號上。根據TikTok的說法,波特和他的“因特網2.0”連TikTok是怎麼運作的都沒搞懂,搞錯了TikTok的IP地址信息,誇大了TikTok收集的數據範疇,也沒有就這些指控與TikTok有過任何溝通和接觸,其對TikTok的指控是完全沒有根據的。

超500萬澳元融資背後的魅影

不過,儘管在我們看來,波特和他的“因特網2.0”手段低級、笑話不斷,但受限於語言壁壘和信息壁壘,他編造的那些低級謠言和虛假報告仍然在澳大利亞乃至海外輿論場上給中國帶來了負面的影響,滿足了澳大利亞乃至美國情報安全部門、政界以及媒體界那些反華勢力的需要。

於是,根據《澳大利亞人報》和《澳大利亞金融評論報》的報道,波特和他的“因特網2.0”近日便在一個與澳大利亞和美國情報安全部門關係緊密的“私募基金”的牽頭下,在新一輪融資中獲得了5000萬澳元的估值,並獲得了超過500萬澳元的融資——而去年該“公司”進行融資時獲得的估值僅爲1200萬澳元。

波特本人也毫不掩飾這一關聯,在社交賬號上發帖說,他的“公司”之所以能獲得更高的估值和更多融資,主要是受益於與(美澳)政府合作的項目。

這裏,耿直哥想重點和大家說說在“因特網2.0”此輪融資中牽頭的那個“私募基金”。該基金名叫“1941基金”(1941 Fund),是由一個名叫“邦迪合夥人”(Bondi Partners)的澳大利亞戰略諮詢公司,和一個名叫“艾勒斯頓資本”(Ellerston Capital)的基金公司在去年共同建立的。根據波特的說法,“因特網2.0”是這個基金成立以來的首筆投資。

創建“1941基金”的兩家機構都“大有來頭”。“邦迪合夥人”的創辦者,是曾擔任過澳大利亞財政部長和澳大利亞駐美大使的澳大利亞自由黨籍政客喬·霍奇(Joe Hockey)。而“艾勒斯頓資本”的執行主席、澳大利亞印度裔商人阿肖克·雅克布(Ashok Jacob),也不是什麼普通的商人,而是澳大利亞外交部下屬的澳大利亞—印度理事會(Australia-India Council)董事會的主席。這個理事會的董事會成員不僅都需要澳大利亞外交部來任命,其主席更需要得到澳大利亞外交部長的提名。不僅如此,《澳大利亞人報》一篇2019年的報道還顯示,澳大利亞時任總理莫里森曾親自指派雅克布率領澳大利亞的商業代表團與他一起出訪印度,由此可見此人還是澳大利亞推進其印度戰略的一名要人。

因此,雖然在去年“1941基金”成立之時,報道此事的澳大利亞媒體很想淡化這個基金的官方色彩,稱其是澳大利亞首個參與國家安全領域“純私募投資”,可上述耿直哥提到的這些濃烈的官方色彩卻很難被“洗掉”。

不僅如此,該基金之所以得名“1941”,恰恰是因爲1941年是澳大利亞和美國正式結爲軍事聯盟的元年。同時,該基金主要投資的“國家安全領域”,也是圍繞着美英澳三國政府建立起的AUKUS“三邊安全聯盟”展開的。所以,該基金的官網上不僅打出了澳美兩國的大國旗,明確提到了AUKUS“三邊安全聯盟”,其創始機構的兩名負責人——即霍奇和雅克布——更毫不避諱地表示該基金的關注重點就是“國家安全領域的軍民兩用技術,尤其是國防、情報和太空產業。

那麼,“因特網2.0”會被這麼一個與莫里森的自由黨關係密切,又主推美英澳AUKUS“三邊安全聯盟”的“私募”基金看上,也就不令人意外了。波特也在完成此輪估值和融資後,在社交賬號上發帖表示,他的“因特網2.0”實際上就是在圍繞美英澳AUKUS“三邊安全聯盟”這個“市場”開展業務的。另外,來自“1941基金”創始機構“邦迪合夥人”的一名“資深顧問”——澳大利亞軍方的退役少將菲格斯(格斯)麥克拉克蘭(Gus McLachlan——還在“因特網2.0”獲得融資的同時加入了該“公司”的董事會。

最後,耿直哥想說,我們之所以選擇撰寫這麼一篇報道,是想通過“1941基金”給“因特網2.0”融資一事,進一步給大家梳理近年來在澳大利亞配合美國推進的一系列反華議題中,美英澳AUKUS“三邊安全聯盟”的角色。而且,爲澳大利亞政府推進印度戰略的那個“艾勒斯頓資本”的執行主席雅克布的參與,可能還意味着澳大利亞以及美國還希望讓美日印澳四國組成的QUAD“四方安全機制”也在其中發揮作用。

另一方面,我們也希望通過此事呈現包括澳大利亞在內的西方情報安全領域的一個發展趨勢,即以“資本”以及“市場”運作的這種方式來推進情報安全領域的工作。這一方面可以迴避以往政府直接出面進行這方面工作時存在的諸多侷限性,通過諸如“因特網2.0”這種“網絡安全公司”或是同類型的“智庫”等“白手套”機構與新聞媒體進行配合,將官方的情報安全和地緣政治需求進行民間化的呈現,在輿論上造成更廣泛的效果;另一方面還可以更大地調動和發揮其民間的力量。

如何有效應對這種趨勢和隨之而來的攻勢,是中方需要思考的一個重要課題。

另外,我們還有一個問題提給澳大利亞和美國等西方的媒體:當你們將“因特網2.0”這麼一個服務於澳美政府的“公司”發佈的攻擊中國以及中國企業的報告當“事實”進行傳播時,你們可曾思考過這些內容的製作到底是民間行爲,還是政府行爲呢?這些內容又到底是美澳政府買單還是專門安排的“點殺”呢?而你們不加覈查地傳播這些內容,是不是一種對西方大衆的誤導乃至欺騙呢?

責任編輯:劉萬里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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