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家年入過億的慈善組織爲何突然被叫停?

一傢俱有公募資格的基金會,因爲“過度營銷”而備受質疑。

“一會兒救助流浪狗,一會兒救助患病兒童,悽慘音樂加上特寫哭泣,點進去直接微信支付頁面。”

“西安市善行慈善基金會的廣告是真的嗎?”

“我已經被推送了幾個月他們的廣告了,各種版本,有的是哭着的臉懟你,有的是展示殘障形象”……

去年以來,不斷有人在社交平臺上發出這樣的疑問。還有人求助說:“西安善行天天打廣告,怎麼屏蔽?”

大量的西安善行基金會籌款廣告在抖音、微信、百度等平臺上刷屏。有人在瀏覽微信公衆號時,頁面突然彈出西安善行的廣告,看到廣告裏的孩子挺可憐的,就產生憐憫之心給項目捐錢,這時該廣告中出現“每月固定扣款”字樣,但並未提示金額大小,輸入密碼就直接扣掉100元。

一傢俱有公募資格的公益組織,因咄咄逼人的“霸屏廣告”而備受矚目。不過,受到質疑的還不止這些。

公開資料顯示,西安市善行公益慈善基金會(以下簡稱“西安善行”)是在西安市民政局註冊的公募基金會,成立於2017年03月23日,經營範圍包括“利用互聯網、高新技術以及社會各種資源,爲扶貧、環保等公益慈善事業的發展做貢獻”。根據官網的介紹,該基金會以“互聯網+”思維探索公益新途徑,主要圍繞扶貧濟困、公益支持、環保再生、疾病救助四個方面在開展工作。主要項目有“善行·涓流計劃”“筆衣雙飛圓夢童年”“垃圾分類新時尚”“益倉”“日行一善,重疾救助”等。

2019年,該基金會發起的公益項目超過50個,通過公開募捐取得的捐贈收入約爲6501萬元,2020年的捐贈收入接近6800萬元,去年收入合計超過1億元,這樣的收入水平放眼全國具有公募資格的基金會中,都不算低。由於廣告帶來的直接捐贈沒有體現在年報中,所以目前無法預估。

西安市善行公益慈善基金會在某互聯網平臺發佈的廣告。

《中國慈善家》注意到,早在2021年5月,西安善行就因氾濫的廣告而被指“喫相難看”。在其官方微信公衆號“善行公益”上刊登過多條籌款故事,情節都非常雷同:父親去世,小女孩與媽媽相依爲命,喫不飽飯。西安善行自稱給化名爲“貝貝”“妞妞”的家庭家送去了1500元補助金,資金的接收人是“貝貝”“妞妞”的父親。

類似的故事還有很多,比如《被父親拋棄在大山裏的孩,用自己的勤勞報答爺爺奶奶》《父母雙亡,誰來養活這個4歲的小男孩?》《兒子因病截肢,婆婆身患癌症,苦命泣不成聲》《一場車禍改變了8歲男孩的命運,父母含淚選擇截肢保命》……相同的一點是,在文章開頭、中間、文末都會出現“我要捐款”的鏈接, 點擊後都會跳轉到同一個捐款頁面。

不過,目前“善行公益”上的文章已經被清零,一些受到質疑的視頻內容也被下架,相關平臺的捐贈入口目前也已關閉。

“我們不是從捐贈人手裏掏錢,如果你看到了不想捐,是完全不用捐的。”面對質疑,基金會負責人曾這樣說。

根據基金會中心網2021年12月15日發佈的2021年中基透明指數,西安善行僅得57.15分(滿分100分),低於行業平均水平。

在西安善行的官網上,每半個月公佈一次“重疾反饋”,比如9月14日,其官網公佈的8月16日至8月31日的重疾幫扶數據公示,2022年8月下旬,共爲重大疾病患者撥付459萬元,用於治療及康復醫療費用,共爲178位患者撥付了醫療費用,幫助他們與病魔抗爭,共涉及12家醫療機構。

“4歲恆恆待救助”是唯一公開的案例,內裏只有簡單的病情介紹,再無其它信息,照片也使用了漫畫。

根據官方介紹,疾病救助只涉及該機構的一部分公益項目,其它扶貧濟困、教育、環保等方面的項目進展信息缺失。2021年年報顯示,西安善行當年開展了30個公益項目,除了一些0收入項目外,一些有捐贈收入的項目信息難尋,資金去向成迷。官網的“公益項目”一欄中,只公佈“公益助學,護佑未來”和“大病救助,重燃希望‍‍”兩個項目,且只有項目簡介。

記者查閱民政部的官方平臺“慈善中國”,西安善行備案的公益項目中,募捐情況和項目進展信息也嚴重缺失。

該機構的2021年年報還顯示,西安市民政局對其發放了2020年度責令整改通知書、改進建議書,對19個項⽬的⽴項、備案、執⾏、財務執⾏等情況,提出了整改意見。對此,西安善行做出保證:“今後嚴格按照基⾦會營業範圍、章程去設⽴項⽬,並按照項⽬管理制度執⾏。”

而對於19個項目具體存在的問題和具體的整改措施,雙方均沒有對外公開。

記者注意到,2019年8月3日至2020年2月22日,該機構在某公益平臺上發起的“善行·涓流計劃”募得善款316萬餘元,至今僅發佈了3條“項目進展”,且對善款去向隻字未提。

某社交平臺上西安市善行公益慈善基金會短視頻留言評論區,網友質疑其善款用途。

據《中國慈善家》瞭解,西安市善行公益慈善基金會曾被某知名公益平臺列入黑名單。

“平臺上籌款的項目,如果出現違反法律法規、籌款倫理和規則的問題,我們都會對它進行下線暫停籌款處理。我們平臺也從沒有給這家機構(西安市善行公益慈善基金會)流量激勵。”上述平臺工作人員說。

2019年,西安善行將997.4萬元委託給浙江崇茂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購買了名爲“崇茂富盈一號貨幣市場基金”,委託期限爲1年,當年實際收回200萬元。

除此以外,當年該機構還購買了招商銀行江蘇銀行的相關理財產品,而在購買這兩家銀行理財產品時,都經過了理事會討論決定,唯獨購買的“崇茂富盈一號貨幣市場基金”,沒有召開理事會。

2020年,西安善行再次購買“崇茂富盈一號貨幣市場基金”,金額和上一年一致,收益7.8萬餘元,當年實際收回金額300萬。2021年,該基金又出現在西安善行的“購買資產管理產品”目錄中,購買金額爲897.4萬元,實際收回400萬元。

連續3年,每年花費近千萬購買的“基金”,究竟是什麼樣的理財產品?浙江崇茂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有無發行理財產品的資質呢?

通常來講,所謂的理財產品,是指理財機構按照約定條件和實際投資收益情況向投資者支付收益、不保證本金支付和收益水平的非保本理財產品。

廣東穗江律師事務所律師劉功武分析,對於公開發行的理財產品,按照我國現有的法律法規之規定,實施的是“雙重批准制”,即公開發行理財產品的主體需要經過國家主管機構的批准;經過批准的主體在具體發行哪一款理財產品時也要經過主管機構的批准或備案。

“從公開發行理財產品的主體來看,只有經過國家主管部門批准成立的銀行、保險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機構才能公開發行理財產品,而這些機構的設立需要經過我國的證監會、銀保監會等主管機構的批准。其他未經國家主管機構批准成立的投資公司、企業,是沒有公開發行理財產品的資質與法律依據的。”劉功武說,即使是金融機構,在具體發行某一款理財產品時,理財產品的種類、規模等理財產品的具體條件也要經過國家主管部門的批准或備案,否則仍涉嫌違法違規。

工商資料顯示,浙江崇茂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以從事資本市場服務爲主的企業,經營範圍是服務非證券業務的投資、投資管理、投資諮詢(除證券、期貨)。

西安市善行公益慈善基金會公開募捐資格證書。

記者在中國基金業協會官網上,無法查詢到該公司的相關備案信息。關於“崇茂·富盈一號貨幣市場基金”,網上沒有任何相關信息。

不過,公開資料顯示,浙江崇茂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大股東盧凡,曾在西安善行擔任副理事長一職。直到2019年底,盧凡才因“個人原因”辭職離開西安善行。

一方面,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允許慈善組織的投資行爲,民政部現行《慈善組織保值增值投資活動管理暫行辦法》規定,慈善組織開展投資活動可以直接購買銀行、信託、證券、基金等金融機構發行的資產管理產品,但不得進行直接買賣股票、直接購買商品及金融衍生品類產品、投資人身保險產品等8類投資活動。

另一方面,《慈善法》對慈善組織的投資行爲進行了嚴格的既定:慈善組織爲實現財產保值、增值進行投資的,應當遵循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則,投資取得的收益應當全部用於慈善目的。慈善組織的重大投資方案應當經決策機構組成人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政府資助的財產和捐贈協議約定不得投資的財產,不得用於投資。

《慈善法》還明確,慈善組織的負責人和工作人員不得在慈善組織投資的企業兼職或者領取報酬。根據時間推算,西安善行相關人員明顯違反法律規定。

對此,西安善行回應稱:“本基金會在該公司(浙江崇茂公司)的理財金額逐年下降,並且在贖回的過程中確保了收益,沒有發生任何本金虧損的情況。”對於浙江崇茂公司及所託理財產品的資質問題,則不予置評。

“公開發行理財產品,關乎國家金融安全,關乎社會穩定,關乎廣大人民羣衆的財產利益,所以公開發行理財產品應當依法進行。否則,國家主管部門將對相關違法違規主體進行行政處罰,包括取締發行主體、吊銷營業執照、罰款等行政處罰決定;如果違法違規公開發行理財產品,涉及非法吸收公衆存款、集資詐騙、非法經營等犯罪行爲的,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劉功武說。

9月28日下午,《中國慈善家》致電盧凡,對方表示:“相關部門已在調查,不便接受採訪。”

西安善行因“霸屏廣告”遭到質疑。那麼,慈善組織的募捐活動是否可以利用商業廣告推送給捐贈人?

《慈善法》規定,慈善組織開展公開募捐,可以在公共場所設置募捐箱,舉辦面向社會公衆的義演、義賽、義賣、義展、義拍、慈善晚會等,通過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等媒體發佈募捐信息。

公益律師曾祥斌認爲,公益組織主要有三大任務,一是協助解決社會問題,二是協助公衆參與公益活動,三是傳承和弘揚公益文明。

“一切有利於營造社會公益氛圍的行爲,都是值得鼓勵的;一切有利於公衆理解和參與公益的行動,都是對社會發展有意義的。慈善組織當然可以發佈廣告,尤其到公衆最熟悉的平臺發佈,最有利於社會的公益事業發展。”曾祥斌告訴《中國慈善家》,以前囿於資金限制和思維障礙,慈善組織不太習慣運用媒體進行傳播,但隨着社會的進步和慈善事業的發展,公益組織在這方面的意識和能力都有了很大的提升,也出現了很多讓人欣喜的探索。

不過,曾祥斌坦言,慈善組織駕馭資金的能力,確實也非常需要提升。如何讓公衆的信任和捐贈,轉化到有效的解決社會問題的渠道上,需要更多的歷練和實證。

“我們一方面要鼓勵和讚賞公益組織到公衆最容易觸達的媒體平臺上發佈公益信息和公益廣告,傳播各種公益行動及成果,我們也要強化對公益組織的資金使用效率的研究和分析,在充分信任的基礎上,儘可能地幫助和監督公益組織把公衆捐贈的資金使用出最好的效率,讓更多的社會問題得到儘早的解決。”曾祥斌說,前提是公益項目合法、合規,背後沒有“貓膩”。

一味“賣慘”已經不是一種好的傳播方式,而過度營銷無疑會導致公衆厭倦,甚至對整個公益事業產生反感。在曾祥斌看來,公衆對該機構廣告的質疑,可能不在於擔心公益組織支付不起昂貴的廣告費,而可能擔心通過這樣大力傳播而籌措到的龐大資金,有沒有可能被非法使用。希望機構能按法律的要求,公開相關信息,打消公衆疑慮。

《中國慈善家》查閱西安善行近3年的年報發現,其中的支出項並沒有涉及到廣告投放的信息,西安善行也婉拒了記者採訪。

今年6月22日,民政部黨組成員、副部長王愛文在《學習時報》上發文指出,要始終堅持慈善的利他性和公益性,嚴格釐清慈善與商業界限,淨化慈善源流,絕不允許打着慈善的名義搞商業營銷。通過完善內部治理機制和外部引導監管提高慈善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提升慈善組織形象,增進慈善的社會美譽度。

《中國慈善家》從西安市民政局瞭解到,已對涉事的西安善行基金會的相關情況展開調查覈實,並暫停該基金會一切業務活動。

責任編輯:梁斌 SF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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