踐行以人民爲中心理念 “五大保護”構建投保防線

本報記者 朱寶琛 吳曉璐 杜雨萌

時至今日,A股市場投資者數量已經超過2億。面對數量衆多的投資者,尊重投資者、敬畏投資者、保護投資者,是資本市場踐行以人民爲中心發展思想的具體體現,是資本市場踐行初心使命的內在要求。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資本市場投資者保護體系不斷升級。特別是2013年《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資本市場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工作的意見》發佈後,資本市場投資者保護邁出新步伐。

如今,保護投資者的理念和實踐,正貫穿資本市場監管、改革和發展的全過程。“法律保護、監管保護、自律保護、市場保護、自我保護”的投資者保護防線持續構建,爲全面深化資本市場改革、更好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大投保”理念

融入資本市場深改各環節

2016年7月份,證監會宣佈欣泰電氣欺詐發行,並啓動退市程序。欣泰電氣成爲A股歷史上第一家因爲欺詐發行被退市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得到實質性推進。

如今,常態化退市機制逐步建立,退出渠道更加多元化,資本市場“有進有出、優勝劣汰”的市場生態逐步形成。統計顯示,2019年到2021年,強制退市家數是之前十年總和的三倍以上。2022年,A股已有46家公司退市,其中42家爲強制退市,佔比超九成。

這是做好投資者保護工作的其中一環。事實上,從這十年的情況來看,“大投保”理念早已融入資本市場深改的各個環節,主要體現在:積極推動完善投資者適當性,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大力推動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繼續引導上市公司通過現金分紅、股份回購等方式切實回報投資者;督促中介機構樹立正確的發展理念,壓實責任,提高執業質量,更好地服務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推動各類資產管理機構努力提升專業能力與合規管理水平,更好發揮資本市場財富管理功能;在註冊制改革中,投資者保護納入各個環節,不斷健全信披、交易、退市等關鍵制度,尊重投資者、敬畏投資者、保護投資者,是資本市場踐行以人民爲中心發展思想的具體體現,是資本市場踐行初心使命的內在要求。

“在改革發展、監管執法的全流程,要想投資者之所想,慮投資者之所憂,解投資者之所難,更好滿足廣大人民羣衆財富管理需求,不斷增強投資者獲得感。”證監會主席易會滿表示。

監管部門着力深化改革,引導上市公司通過現金分紅、股份回購等增強對投資者的回報。數據顯示,2011年至2021年,上市公司累計現金分紅超過9.7萬億元。

資本市場已成爲滿足居民財富管理、不斷增強投資者獲得感的重要平臺。

除了營造良好的市場生態,上市公司真金白銀回報投資者,也是尊重投資者、敬畏投資者的重要體現。

“隨着上市公司數量不斷增長,現金分紅、股份回購成爲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的一種重要手段,合理運用有助於維護市場穩定,積極回報投資者,並樹立優秀上市公司的良好形象。”偉明環保董祕程鵬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發揮資本市場財富管理功能根本上還是要提高上市公司質量,不斷提升上市公司經營管理和決策水平,成爲各自行業細分領域的領先者,積極創造價值回報股東。

壓實中介機構責任,亦是投資者保護工作的重要一環。監管部門在堅持以信息披露爲核心、強化中介機構把關責任、推行市場化定價等國際通行做法的同時,在一二級市場平衡、板塊錯位發展、投資者保護等方面作出了一系列有特色的機制安排。

“券商在資本市場發展過程中,需要不斷強化自身的業務管理能力,持續做好資本市場投資者保護工作。”中金財富相關負責人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

執法司法體制機制不斷完善

“立體化”投保格局形成

近日,鮮言操縱證券市場案被最高檢等四部門列入依法從嚴打擊證券犯罪典型案例。

2017年,證監會對鮮言“沒一罰五”,合計罰沒34.7億元;2020年12月份,因犯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操縱證券市場罪,數罪併罰,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判決鮮言有期徒刑四年三個月,並處罰金1880萬元;今年7月25日,上海金融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原告於某等13名投資者與被告鮮言操縱證券交易市場責任糾紛一案。

今年9月29日,上海金融法院對原告投資者訴被告鮮言操縱證券交易市場責任糾紛一案作出一審判決並公開宣判。上海金融法院判令被告鮮言賠償原告損失共計470萬餘元,由於鮮言表示在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追究下,已無力承擔本案民事賠償責任。上海金融法院對鮮言操縱證券市場刑事案件中相應款項進行了相應保全,優先用於執行民事判決確定的賠償責任,最大程度實現證券中小投資者權利救濟。

“鮮言案”折射出來的是資本市場已形成民事、刑事、行政“三位一體”的立體化投資者保護格局。

近年來,隨着新證券法、刑法修正案(十一)的實施,資本市場違法違規成本大幅提升。同時,國務院金融委多次提出“零容忍”打擊各類證券違法活動,中辦、國辦發佈《關於依法從嚴打擊證券違法活動的意見》,證監會牽頭成立打擊資本市場違法活動協調工作小組,最高檢駐證監會檢察室揭牌成立……中國特色證券執法司法體制機制不斷完善。

最近十年,隨着資本市場法律法規體系的不斷完善,投資者保護力度不斷加強,提升了投資者的獲得感,進而帶來投資信心的提升。尤其是隨着新證券法等法律法規的實施,資本市場法治環境持續改善,開創了資本市場法治建設的新局面。

與此同時,監管部門依法從嚴從快從重查辦重大案件。證監會會同公安檢察機關部署專項執法行動,依法從嚴打擊證券違法犯罪活動,集中部署查辦多起重大典型案件,如康美藥業康得新財務造假案,葉飛爆料系列案件,嘉美包裝“黑嘴”案……

數據顯示,2021年,證監會共辦理案件609起,其中重大案件163起,涉及財務造假、資金佔用、以市值管理名義操縱市場、惡性內幕交易及中介機構未勤勉盡責等典型違法行爲。依法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線索)177起,同比增長53%,會同公安部、最高檢聯合部署專項執法行動,證券執法司法合力進一步加強。

依法懲治證券違法活動,爲資本市場健康穩定發展、防範化解金融風險、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提供了有力支持和保障。證監會主席易會滿日前表示,依法從嚴打擊證券違法活動、有效維護市場秩序依然任重道遠,加強與司法機關的協作配合十分必要。證監會將以貫徹落實《關於建立健全資本市場行政執法與檢察履職銜接協作機制的意見》爲契機,進一步強化與最高檢的工作協同,進一步加強資本市場法治和基礎制度建設,完善證券執法司法體制機制,持續“零容忍”打擊證券違法活動,共同維護好市場“三公”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爲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創造良好市場環境。

從法律層面來看,2020年實施的新證券法專門新增“投資者保護”專章,規定了證券糾紛代表人訴訟制度、先行賠付制度、欺詐發行責令回購制度等。近兩年來,保護投資者的制度已經取得實效。

華東政法大學國際金融法律學院教授鄭彧表示,新證券法實施以來,通過行刑銜接、民行並重、追首惡等系列組合拳,通過一些大案、要案、典型案例讓各市場參與主體意識到了司法機關、行政機關對於證券違法違規行爲“零容忍”的決心和信心。

首單特別代表人訴訟落地

對投資者維權具有重要意義

今年1月中旬,涉案金額巨大、持續時間較長、性質特別嚴重、社會影響極度惡劣的康美藥業財務造假案,其民事、刑事判決均有了結果。此次法院依法做出判決,示範意義重大,對促進我國資本市場深化改革和健康發展,切實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具有里程碑意義。

投服中心董事長郭文英在2020年8月接受《證券日報》記者專訪時所提到的“投資者保護還需要刑法的進一步支持”,也終於在實踐層面落地。

京師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律師王營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康美藥業案的行政處罰、刑事訴訟進行了順暢銜接,兩個程序的卷宗材料互相認證、科學轉化、相輔相成,刑事偵查促行政處罰的落地,行政處罰的落地又推進了刑事訴訟的進展。總的來說,透過這一案件,中介機構“看門人”責任得到進一步落實,極大地鼓舞了投資者的信心。

康美藥業案標誌着證券糾紛特別代表人訴訟在我國正式落地,“默示加入、明示退出”的訴訟機制,更爲我國越走越寬的投資者保護之路打下堅實基礎。

作爲康美藥業案的代理律師之一,投服中心公益律師、上海華尊律師事務所律師朱夏嬅表示,每每想起代理康美藥業案的這一過程,以及最終的一審判決結果,仍倍感榮幸。這不僅僅是因爲康美藥業案是新中國歷史上第一起證券集體訴訟案件,也是截至目前A股歷史上參與人數最多、賠償金額最高的虛假陳述民事賠償案件。

朱夏嬅告訴《證券日報》記者,康美藥業案作爲我國首單證券糾紛特別代表人訴訟案件,不但實現了“懲首惡”的目標,而且還最大幅度地降低了投資者的維權成本和訴訟風險,最大範圍使受害羣體得到公平救濟,在解決投資者起訴難、維權貴問題方面邁出重要一步。

今年7月29日,證監會、財政部聯合發佈《關於證券違法行爲人財產優先用於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有關事項的規定》,明確了違法行爲人所繳納的行政罰沒款用於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具體工作機制,率先將民事賠償責任優先原則在證券領域落地。

從過往實踐看,行政處罰決定往往先於民事判決作出,一些行政處罰案件特別是大額行政罰沒款案件中,違法行爲人繳納罰沒款後,剩餘財產往往難以支付民事賠償款,導致民事賠償責任優先原則無法落實。

“民事賠償責任優先原則在證券領域落地,對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鄭彧表示,民事賠償金優先行政罰金用於受害投資者的補償,體現了“以民爲本”的理念。這是一項既有溫度、又有力度的投資者保護制度,體現了當前我國監管理念和監管方法的進步。

整體上看,如今從證券審判標準、訴訟程序到賠償保障環節的中國特色證券民事賠償體系已基本形成,這將大大夯實保護投資者利益的最後一道防線——投資者事後維權救濟。

投服中心相關負責人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獨家採訪時表示,截至2022年8月底,中證法律服務中心共登記糾紛22421件,受理15672件,成功解決11118件,爭議金額爲93.31億元,投資者獲賠金額29.87億元。累計接受29家法院58起案件損失測算委託,累計委託人數3.81萬人,完成測算3.83萬人次,累計測算損失金額56.19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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