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4日,澎湃新聞獲悉,四川省南充市9月30日印發《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 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十條措施》。

自2022年10月1日起至2023年1月31日止網籤的商品住房,經房地產開發企業申請,在自願對所售商品住房(套)按網籤商品房買賣合同總價款3%給予購房人優惠的基礎上,對在南充主城區購買商品住房的醫護人員、農民工、引進人才、大專以上學歷等購房人,按照所購網籤商品房買賣合同總價款的3%一次性給予財政補貼,一次性財政補貼總額度最高不超過3萬元/套。此期間購房享受財政補貼名額原則上累計不超過10000名(套)。

自2022年10月1日起至2023年1月31日止,繼續執行“交一賣一辦一”方式繳納地下空間出讓金辦理地下空間使用權登記。

在此期間內網籤的地下車庫(車位),經開發企業申請,在自願對所售地下車庫(車位)按網籤商品房買賣合同總價款10%給予購房人優惠的基礎上,對在主城區購買地下車庫(車位)的醫護人員、農民工、引進人才、大專以上學歷等購房人,按照所購地下車庫(車位)網籤商品房買賣合同總價款的10%一次性給予財政補貼,一次性財政補貼總額度最高不超過5000元/個。

補貼資金由市、區兩級財政各承擔50%,市房地產管理局審覈發放。購房人憑已備案的網籤商品房買賣合同、不動產銷售發票、有效身份證明等資料申請領取(在本文件財政購房補貼期間,解除原已網籤商品房買賣合同重新網籤合同的,該房不得享受財政購房補貼;購房人領取補貼後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必須一次性全額退還已領取的財政購房補貼)。

《措施》明確,南充首套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執行20%的政策,二套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由40%下調爲30%。對符合國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在南充新購住房的,在現行執行標準上,二孩、三孩家庭分別再提高公積金貸款額度10萬元、20萬元。即單邊繳存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分別提高至60萬元、70萬元,職工家庭雙邊繳存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分別提高至70萬元、80萬元。

《措施》要求進一步壓緊壓實屬地政府推動房地產市場風險問題處置化解的主體責任,嚴格落實“一樓一策一專班”,通過“分類處置、證繳分離、資產重組、股權轉讓”等方式,確保實現“保交樓”目標。

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在新開發項目網籤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約定交房即交證,實現新建商品住房交房時即可取得不動產權證書。對實現項目“交房即交證”的開發企業,在商品房銷售信用考覈中按項目給予企業10分的加分獎勵。

在完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條件,規範收取土地出讓金方面,南充對2023年3月31日前在主城區範圍內出讓的開發建設用地,按起始價的20%確定競買保證金,保證金可用銀行保函。成交之日起一個月內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50%,餘款可按合同約定分期繳納,繳款期限最長不超過一年。

在2023年3月31日前,開發企業依法競得土地並繳納50%及以上比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後,可容缺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開發企業申請在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前繳納當批次面積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的,可容缺辦理相應面積的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

自2022年10月1日起,開發企業申請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批轉省建委關於加強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實施意見的通知》文件規定的工程形象進度標準執行。即:六層(含六層)以下的商品住宅項目已完成基礎和主體結構工程;六層(含六層)以下的非住宅項目和六層以上的商品房項目,有地下室工程的已完成基礎和主體首層結構工程,無地下室工程的已完成基礎和主體六層結構工程。

《措施》提出優化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房地產開發項目監管額度外資金,實行隨到隨撥、應撥盡撥。房地產開發項目監管額度內的資金,在開發企業提供銀行見索即付保函(銀行保函有效期屆滿之日不得早於解除預售資金監管之日)的前提下,經開發企業申請,可結合企業商品房銷售信用等級,優化預售資金監管額度。開發企業信用等級爲A級的,監管額度可下浮5%;開發企業信用等級爲A+級的,監管額度可下浮10%;開發企業信用等級爲A++級的,監管額度可下浮15%;開發企業信用等級爲A+++級的,監管額度可下浮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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