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詹姆斯的打法就是高佔用球權的組織型前鋒,對同一個隊的後衛要求只要偶爾幫着把球帶過半場,不要被斷球,外線投籃準就可以了,防守好更有加成,其他傳球之類後衛核心技能壓根不需要,所以把好的組織後衛放詹姆斯一個隊是一種浪費。以詹姆斯爲核心的球隊,外線球員基本都是3D類型。

二 .詹姆斯前期不會投籃,絕大部分終結點都在三秒區內。優秀的大中鋒是要在三秒區附近發揮作用的,往那裏一站,加上防守隊員,突破線路就被限制了,詹姆斯的最強得分手段就基本廢了 。所以詹姆斯爲核心的球隊,對中鋒的要求是會搶後場籃板,能抗住對方的主力中鋒,進攻的時候協助做擋拆但是不佔內線進攻球權,基本上就是一個藍領。韋德和奧尼爾得了一個總冠軍,詹姆斯和奧尼爾就很不成功,因爲奧尼爾是一個傳統的大中鋒,是要在內線要球的;其他配對成功的中鋒得分手段除了喫餅以外,基本就剩下三秒區外中投。

三 .詹姆斯是比較怕對方有防守能力強的大中鋒的,比如鄧肯、霍華德,也怕姚明,一碰到這種有強力大中鋒的隊伍基本上歇菜,因爲自己的主要攻擊手段被限制住了,傳球好又不能直接轉換成得分,其他隊員除了投籃其他能力都廢了(這個就是廢隊友的來源和原因)。他和韋德拿冠軍的時候,主要靠雙輪驅動,韋德也能突,詹姆斯突破的時候,韋德就拉外線投,韋德的三分命中率還算在線。另外韋德的突破比較優秀,對場上空間要求不高(打國際比賽的時候經常一啓動一過二,腳步快而且靈巧),這段時間詹姆斯自己的三分能力也得到一定提升,有了兩個可以互相切換的強點,對手防守就非常困難。

75大的非控衛巨星裏(古早年代全隊75大的那種不算),和傳統意義上的組織後衛兼容度高的就不太多。究其原因,能成爲巨星的大部分都是需要球權且攻擊力強的,除非是那些外線投射能力強或者無球能力強的球星。

舉幾個75大里的典型的例子: 阿倫·艾弗森: MVP巔峯賽季,隊裏的首發控衛是埃裏克·斯諾,此君是專門用來給AI補充防守的,幾乎不參與組織。 麥迪: 得分王巔峯賽季,隊裏的首發控衛是盧指導,這個就不用多提了,防守和當教練還行,讓他組織也沒什麼好說的。

喬丹和科比: 由於三角進攻的存在,他們的奪冠賽季,控衛的位置上要麼是防守強點(哈珀或者盧指導),要麼是射手(帕克森、科爾),要麼兩者的屬性都有(老魚),就是沒有單獨拿來組織的純控衛,三角進攻裏組織的活被翼側球員分攤了(皮蓬、奧多姆、加索爾,以及科比和喬丹自己)。 內線球員也一樣 奧拉朱旺二連冠賽季,隊裏的首發控衛是現在NBA著名解說肯尼·史密斯,這是個混不吝的大心臟射手,跟組織不沾邊。

肯尼·史密斯的解說好搭檔,飛豬查爾斯·巴克利,巔峯MVP賽季,隊裏的首發控衛是著名的“KJ”凱文約翰遜,職業生涯5個賽季得分過20的典型攻擊型控衛,也不是專長組織。 奧尼爾在和科比三連冠之前的巔峯總決賽賽季,隊裏的首發控衛是當時號稱喬丹接班人的“便士”哈達威,那更是一個超級攻擊型後衛了…… 其實這很好解釋,絕大部分超級巨星都需要支配球,自然會和需要大量支配球權的傳統控衛犯衝。除非超級巨星本身就帶有組織屬性。

這一點可以從納什科比霍華德齊聚湖人那個賽季看出來,雖然賽季剛開始大家都說能兼容,實際最後卻一塌糊塗,還要科比拼上腳踝才能打進季後賽。 如果不限制傳統控衛的話……這問題就是僞命題。凱里·歐文大仙正是在和詹姆斯配合的兩個賽季季後賽達到個人數據和團隊榮譽的巔峯,這也叫不能兼容控衛? 大中鋒的問題也一樣,中鋒也分類型。

如果是霍華德那種在禁區等餅的大中鋒,那不止詹姆斯,納什哈登科比等人都表示試過了兼容不了。如果是唐斯、恩比德、約基奇這種有外線能力的大中鋒呢?很抱歉詹姆斯也沒試過和他們聯手,倒是以前在騎士的時候和類似球風的大Z相處得挺好。具體能不能兼容這就見仁見智了

首先,能控球、能傳球的球員不一定是組織後衛,最適合詹姆斯的位置不是組織後衛。 標準的、或者說傳統的組織後衛在陣地戰進攻端要做的工作是什麼?是持球推進,決定並示意隊友該回合球隊要打的戰術,指揮隊員落位、跑動。 以最常見的1-3-1進攻破聯防爲例,組織後衛與側翼前鋒可能會相互傳球吸引防守,伺機給到中鋒,中鋒籃下切入或者給弱側隊友遠投、給溜底線隊友投籃,完成這次進攻。

注意了:在這個戰術選擇下,組織後衛有可能在第一次短傳給側翼前鋒後就再也碰不了球,還得輔以走位、佯攻、拉開等職責,然而這很正常,因爲他的目的是按既定的戰術完成這次進攻,誰來完成、誰送出最終一傳,無所謂的。

在上面這個1-3-1攻聯防的回合中,詹姆斯可以做到的:決定戰術、完成第一次傳球;詹姆斯未必做得很好的:走位、吸引防守拉出空間。這裏一方面有他的習慣、對手對他無球威懾度的判斷等影響,另一方面是:這可能不是威力最大的選擇——同樣都是得兩分或者三分,詹姆斯有球在手直衝籃下或者運用生涯後期的超遠三分,把握度至少不比老老實實跑一個戰術差吧? 這就是有傳球意識、視野和能力的持球攻擊型球員(就是持球核心了)和組織後衛的區別了:是球隊收益最大化的選擇,是球時刻在自己手中,不防我就攻了,一人防不住我還攻,防守陣型變了我可以傳。好的持球核心球員能保球隊下限,如威少、21年前的哈登、詹姆斯、東契奇,同時保有較好的個人得分和助攻數據。

而好的組織後衛會更強調全隊的參與度,不斷指揮走位、自己也要去接應、多次有球無球切換這些。其實從感觀上來看倒也不那麼涇渭分明,根本區別主要在於籃球理論的角度,像羅斯、納什這些攻擊力極強的組織後衛我不認爲是持球核心,因爲他們更大的威懾並非來源於自身的終結能力——簡單來說,對位防守者分出絕大部分注意力在持球人身上的是持球核心,需要更多留意其他對手走位的是組織後衛。

詹姆斯從出道到巔峯期的技術特點就是身體強壯,突破威脅巨大,傳球視野和手法都不錯,缺點是投籃不太行,而且可能是因爲年少成名+沒上過大學,無球的能力和習慣都一般。技術特點就決定了最大化詹姆斯威力的打法一定是持球大核心的打法,給他拉開空間配射手,持球突破帶動對方防守然後給隊友創造機會這種套路,跟字母哥找隊友的邏輯是一樣的。

實現這種打法第一要有突破的空間,這點基本淘汰大中鋒;第二長期持球在手,這點基本淘汰傳統的作爲進攻發起點和分配者的組織後衛,詹姆斯所謂廢隊友的原因也是如此,詹姆斯自己扛了大量球權(他有這個資格)的情況下,其他球員的球權必然減少,而詹姆斯的隊友們,不論是韋德波什還是歐文樂福,在與詹姆斯搭檔之前都是球隊絕對核心,同樣是長期持球在手的球員,第一改換打法不習慣,第二他們的技能點並不專精無球,第三長期不持球的情況下持球相關技能必然退化(二號持球手韋德歐文還好,畢竟詹姆斯不可能持球48分鐘,有他們一些時間,三當家波什和樂福基本完全沒了持球技能),最後詹姆斯一離開再讓他們去扛球權,就會發現他們當年的有球技能基本已經消失,廢隊友的說法就出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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