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陽盆地,一些後綴帶“營”的村莊星羅棋佈,這些村落一般規模較大,歷史悠久。探究其形成原因,原來與明初的洪洞縣強制性移民有關。

經過元末明初的戰亂,本來人口較多的南陽盆地變得人口稀少。據統計,南陽府五州十三縣只剩下692戶4893人,人口危機相當嚴重。爲了恢復生產,大明王朝的統治者制定了移民墾荒振興農業的措施,決定從人多地少的山西和江浙地帶移民,並規定凡墾田移民,都由朝廷撥發路費、耕牛和種子,免稅三年。

明朝在洪洞大槐樹處遷民是我國曆史上規模最大、時間最長、範圍最廣的有組織、有計劃地移民。根據史書記載,明初洪武年間先後從山西移民10次,永樂年間移民8次,移民的方法和步驟大體有遣返、軍屯、商屯、民屯等幾種。

據考,明朝移民基本在洪武三年(1370年)至永樂十五年(1417年)期間進行的,在近五十年的時間裏,明朝政府先後數次從山西的平陽、潞州、澤州、汾州等地,中經山西洪洞縣的大槐樹處辦理手續,領取“憑照川資”後,在官兵的監護下,分別遷往中原各地。

在押送的過程中,洪洞移民按照軍事編制,形成了一個個以“營”爲單位的小隊。到達遷徙目的地後,他們仍然以“營”爲單位,就地安居、耕作、生活,逐漸建設起以“自己姓氏+營”命名的村莊,如“張營”“王營”“李營”“趙營”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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