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秦勝南)爲改善白酒口感,重慶長壽區雲臺鎮小明酒廠工作人員向白酒中添加黃冰糖。10月11日,據重慶市長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消息,上述酒廠因違規使用食品添加劑受到行政處罰,共計罰沒12250元。

重慶市長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佈的抽檢不合格(問題)食品覈查處置的信息公告顯示,今年6月18日,成都市華測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工作人員依照抽檢法定程序,對長壽區雲臺鎮小明酒廠生產的15元散裝白酒進行抽樣檢驗發現,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不合格。

經相關部門查明,今年6月15日,該酒廠使用高粱、酒麴等原材料共生產15元散裝白酒100kg,經自行測量酒精度爲52%Vol,後用儲酒罐盛裝存放在銷售區待銷售,銷售價格爲30元/kg。因有部分消費者反映該白酒口感不好,故該酒廠工作人員向白酒中添加黃冰糖。

重慶市長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介紹,該酒廠違反了《重慶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第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屬於《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四)項規定的“超範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的行爲。根據相關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爲,並作出沒收違法所得2250元、罰款1萬元的行政處罰。

企查查信息顯示,長壽區雲臺鎮小明酒廠成立於2017年,企業類型爲個體工行戶,經營者爲李小明,經營範圍包括白酒的生產銷售。

對於長壽區雲臺鎮小明酒廠的整改情況,長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介紹,已經要求其重新建立生產規範流程,杜絕添加食品添加劑,嚴格進貨查驗制度,做好進銷貨臺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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