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氣轉冷,不少市民在家做湯都喜歡往裏面放少量黨蔘、當歸等中藥材用作滋補。這件看似“廚房常態”的小事,卻因一條處罰讓網友不太理解。

日前,浙江一月子中心因在雞湯內加了黨蔘被罰3萬元引發熱議。10月13日,這一事件衝上了微博熱搜。處罰“罰錯了”嗎?

該行爲屬於非法添加藥品

據“信用中國”網站消息,近日,浙江慈悅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寧波分公司因生產經營中非法添加藥品,被罰款3萬元。

違法事實顯示,經查明,當事人浙江慈悅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寧波分公司成立於2017年1月17日,是一家月子會所。2022年5月25日上午,寧波市海曙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當事人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檢查,現場發現後廚放有益母草、鹽杜仲、麥冬、黨蔘等中藥各一罐。在當事人的套餐服務項目上有“補氣血湯”,是在雞湯內加入黨參、陳皮給產婦服用。經查詢,黨蔘不屬於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於是,該行爲被監管部門定義爲在生產經營中非法添加藥品。

北青報記者瞭解到,黨蔘被收錄於2015年版《中國藥典》,確實屬於藥品。

而這已經不是第一次商家因在食品中加入黨參被罰。2010年,重慶一名消費者因發現所購買的醃製食品中添加了黨蔘,將生產廠家和銷售該食品的超市一併訴至法院,獲得10倍賠償。2018年,河南一家企業的禮品燴麪配料中因含有黨蔘,受到罰款、撤櫃的處罰。

黨蔘不在藥食同源目錄中

因爲含有黨蔘,就被定義爲“非法添加藥品”被罰,這讓不少網友表示不解。因爲按照劃分,人們日常的一些調味品如花椒、八角、茴香、姜都是中藥,甚至日常常喫的、山楂、紅小豆等也都屬於中藥的一種。網友認爲,要是按照上述監管部門的說法,現在大部分的餐廳也就不用經營了。

不過,《食品安全法》規定:“生產經營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藥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2013年版《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目錄》收錄87種可以作爲食品原料、香辛料和調味品的物質,納入了上述網友提及的物質。2014年《目錄》又增加了人蔘、當歸等15種物質,但黨蔘均不在其列。也就是說,在黨蔘獲得“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身份前,將其用於食品生產就會違規。

黨蔘已經納入部分省區試點

那麼,以後喝湯就不能加黨蔘了嗎?對於大衆來說,自家膳食的添加可以自主。對於經營者來說,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只有通過安全評估後,才能擁有合法食用身份。

北青報記者瞭解到,黨蔘也正在部分省區進行試點藥食同源。據2020年1月國家衛健委、市場監管總局聯合發佈的《關於對黨蔘等9種物質開展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管理試點工作的通知》,對黨蔘、肉蓯蓉、鐵皮石斛、西洋參、黃芪、靈芝、山茱萸、天麻、杜仲葉等9種物質進行生產經營試點工作。

而這一試點並不是全國統一的,而是由各省級衛生健康委會同市場監管局(廳、委)根據轄區實際,提出具體的試點方案,報請省級人民政府同意後,報國家衛生健康委與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覈定。覈定後,方可印發試點方案,啓動試點工作。

北青報記者梳理公開資料發現,截至2021年12月,包括四川、河北、山東、甘肅、湖北、黑龍江、貴州、江西、吉林、雲南、廣東、廣西、內蒙古等省市自治區啓動了試點工作。今年8月,遼寧、江蘇也先後公佈了試點方案或試點的企業及產品。而這上述省區並非試點全部的9種物質,比如內蒙古僅啓動了肉蓯蓉的試點,貴州也僅把鐵皮石斛、靈芝、天麻納入試點。而把黨蔘納入試點的僅有甘肅、河北、湖北三地。

分析人士表示,能納入食藥物質目錄的,必須通過安全性評估,需要提交成分分析報告、衛生學檢驗報告、毒理學評價報告等,以確保食品安全。所以,傳統用作食品的中藥材,未必就可以放心食用。消費者自己製作補湯時,也需慎重。文/本報記者  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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