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紀委監委網站10月26日通報,據山東能源集團有限公司紀委、淄博市紀委監委消息:日前,山東能源集團有限公司紀委、淄博市淄川區監委對龍口礦業集團物資有限公司原貿易部經理劉萬松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劉萬松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業務單位禮品禮金;違規與業務單位開展民間借貸,從中獲利;工作失職,給企業造成重大損失;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挪用單位公款,從事營利活動,數額較大。

劉萬松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挪用公款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山東能源集團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劉萬鬆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駐山東能源集團監察專員辦公室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由淄博市淄川區監委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責任編輯:吳劍 SF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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