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 據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官微消息,2022年10月27日,黑龍江省鐵力市人民法院通過遠程視頻系統,對明水縣委原書記、縣長洪非受賄案件進行一審公開宣判,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洪非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八十萬元;對在案查封、扣押的贓款及房產、車位變價後折抵受賄所得贓款予以沒收,上繳國庫,不足部分,繼續追繳。

經審理查明:2014年1月至2020年5月,被告人洪非在擔任明水縣縣長、縣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工程款結算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相關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1143.9116萬元。

鐵力市人民法院認爲,被告人洪非的行爲構成受賄罪。洪非到案後如實供述全部犯罪事實,認罪認罰,積極退繳贓款,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綜合考慮全案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決。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