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 薄其雨)近年來,隨着人們工作和生活壓力增大,勞動者在工作崗位上突發疾病的現象並不少見。10月27日下午,新京報記者獲悉,近日,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密雲法院”)協調化解一起行政案件。該案中,員工簡某在上班時感到身體不適並就醫,下班返回住處後,病情加劇,後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社保部門經調查覈實,認定簡某不屬於工傷或視同工傷的情形,簡某父親因此向密雲法院提起訴訟。

據瞭解,簡某系北京市密雲區一家電商公司員工,某日,在公司工作時感到胸悶不適,請假至附近醫院就診,未查出病因,便回到公司繼續工作,但症狀一直沒有緩解。下班後,簡某回到住處,症狀更加嚴重。當晚室友發現他躺在牀上痛苦地捂着胸口,隨即撥打了120。醫生初步診斷爲胸部閉合性損傷,因病情過重,搶救無效,簡某於深夜死亡,原因爲猝死。

此後不久,簡某所在的公司向社保部門提交工傷認定申請表並提供了相關材料。社保部門經調查覈實後,認爲簡某是在家中突發疾病,不屬於工傷或視同工傷的情形。簡某父親不認同該處理結果,“每天晚上,我回到家還能看見他在桌前工作,熬夜加班熬得都瘦了。”因此,他提起行政訴訟。

據密雲法院介紹,工傷認定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因現實情況複雜,認定過程中往往存在較大爭議,需要綜合考量多種因素。

法院認爲,這起糾紛中,簡某在上班時感到身體不適並就醫,下班返回家中病情加劇,後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從時間跨度上來看未超過48小時,但是發病時是否是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上存在爭議。考慮到簡某在工作期間的身體不適已達到促使其就醫的程度,以及簡某的工作強度與突發疾病之間的關聯性,及整個病程進展在時間和地點上的連貫性和延續性,宜採取協調方式化解糾紛。

法院與社保部門共同開展多次研討,最終決定撤銷涉訴決定,並將在法定期限內重新作出工傷認定。原告在得知被告將撤銷涉訴決定後,主動撤回起訴。

相關文章